房子卖掉 经纪广告还能引用房子照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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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房屋已被卖出,未经买家书面同意,卖方经纪不得在广告中作任何引用 (星报资料图片) 

作者:Joe Richer

【加拿大都市网】

Q:我购买了一间屋,已搬了进去,可房子的照片仍在卖家经纪的网站内出现。我能否要求对方移除?

A:首先恭喜你买到新屋,购房是很复杂的过程,你已成功地通过了,有了属于自己的天地当然会感兴奋。

现提供一点背景资料,安省地产监管委员会(Ontario Real Estate Council,RECO)有一些法例要求所有地产专业人士必须遵从,包括房地产广告法例。执行这些法例以确保地产广告准确无误,为买家提供他们需要的资讯,也有一些法例是保护相关的买家及卖家的隐私。

当一间屋放盘销售时,地产专业人士会经卖家批准后,将该房屋放在多重放盘系统(Multiple Listing Service,MLS)或其它网站上进行推广,一般而言,推销广告会包含所售房屋的照片。当该房屋已售出时,经纪公司会通告房产的状况,并会用已售出(sold)的标签表示房子已经下市。

不过,一旦该房屋的业权已转移到新业主,也就是你的身上时,在未经你书面同意下,卖家经纪不能在广告中作任何引用,包括在他们的网站或任何其它地方登载房屋照片。

如果广告包含售价、交吉日期及其它有关交易的详细资料,无论在广告期间由谁拥有该物业业权,地产经纪均需要在刊登前获得买卖双方的书面同意。

如果你并没有给予书面同意又或不再希望那些相片仍被放在网上,第一步是要求你的经纪与卖家经纪沟通,由他们移除那些相片。

如果事情仍未解决,你的经纪可以联系负责放盘的地产公司持牌人,他们有责任监管地产公司聘请的销售员及地产经纪。

如果问题仍然存在,你可以与RECO接触,交由他们为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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