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治文市議會將在今晚舉行的會議上,討論市府職員草擬的行為守則,有關守則將監管市議員之間、市議員與職員、公眾和媒體的互動和溝通方式、市議員如何處理在社交媒體所發放的訊息、市議員在會議期間及參與政治活動的行為。
守則包括市議員在發表個人見解時,必須清晰指出講話內容僅代表他們個人意見,並非整個市議會或列市政府的意見;透過社交媒體發放市議會任何決定時,也要審慎處理,而免責聲明也要在社交媒體的帖文內顯示,例如註明屬個人意見。
另一方面,與公眾及媒體接觸時,就算不同意,任何市議員均需準確說出市議會的決定,不能披露帶有誤導市府或市議會決定的資訊。
這份長達6頁的行為守則要求在開會及聆聽所有公眾討論的事項前,市議員必須做好準備、不能插嘴、不能作出與討論事項無關的個人評論。
此外,守則列出市議員應如何說話的指引,包括不能對其他市議員、被委任人、市府職員和公眾的個性或動議,存在辱罵、以及個人和語言攻擊的行為。
守則的基本原則是誠實、尊重、問責、領導能力、協作、開放和具透明度。
如果市議員的分歧不能透過磋商解決,市議會可提出動議,有關市議員可能會受到公眾譴責;另任何投訴將由一個委員會舉行的閉門會議處理。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