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车闯连环祸致2伤 车行上诉得直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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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GMC Sierra小型货车在车行停车场被偷后,造成两宗受伤事件。CBC
■一辆GMC Sierra小型货车在车行停车场被偷后,造成两宗受伤事件。CBC

卑诗上诉庭上周四(3月12日)就8年前发生的一宗车行汽车被盗,之后造成两人受伤的连环车祸作出判决,推翻早前卑诗最高法院的裁决,认为涉事车行不能预见车辆失窃后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故车行毋须负上任何责任。

据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报道,事件发生在2012的4月24日,一辆全新的GMC Sierra小型货车停在温市东区Dueck Downtown车行的停车场中,当时车钥匙未拔,车子仍在启动状态,车门也没有上锁,约40分钟后被一名贼人偷走。
先撞警车逃追逐撞伤市民
约1小时后,通过GPS全球定位系统,皇家骑警(RCMP)在列治文路边找到了该辆汽车,当一名警员持枪试图靠近时,偷车贼跳上身后的汽车、并开车逃走,其间撞上一辆警车,导致一名警员受伤,当时警方要求警员不要追赶,但有3名警员无视指令。在追赶过程中,该贼人驾车在十字路口撞上了市民Brandy Brundige的汽车,导致她严重受伤。
在卑诗省最高法院的最初判决中,法官认为偷车贼应对市民受伤事件承担70%责任,对警员受伤事件承担80%责任;皇家骑警则应对市民受伤事件承担15%责任,另外15%由车行承担。
法官认为,无论是车辆被盗,还是之后车辆造成受伤事故,车行都应预见到这些情况。不过,车行指,未能按规定锁好汽车的确不对,但反驳他们能够预见之后市民受伤的结论。
最高法院判车行应预见后果
在上诉庭的判决中,法官巴特勒(Bruce Butler)也推翻了省最高法院的说法。他在判决书中写道:「车行不可能提前知道车辆会被偷,以及预见小偷之后的驾驶行为。」他认为,如果预料会发生意外,也是在被偷的瞬间内发生,而不是在一个小时后。他更指出,该车行之前没有经历过汽车被偷的情况,更不能想到之后警方的行动,以及对公共安全造成的威胁。
巴特勒还推翻了最高法院法官称,车行位置靠近温市东区,那里游民聚集,更应预见到车辆会被偷的说法。巴特勒强调,偷车可预见,是在一个公众能够出入的场所,没有锁好汽车,让它一直处于发动状态,并不会因靠近被边缘化群体,而增加汽车被盗的可预见性。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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