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醫入稟申強制戴口罩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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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申请由本拿比一个华裔家庭医生提出。CBC
■該項申請由本拿比一個華裔家庭醫生提出。CBC

本拿比華裔家庭醫生向卑詩最高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法庭下令省府實施室內公眾場所強制戴口罩。

醫生李韋(Wei Li,譯音)周四早上向卑詩最高法院遞交申請通知書,促請衛生廳長狄德安(Adrian Dix)在未有規定室內公共環境中戴口罩的情況下,停止繼續第三階段經濟和活動。
該申請書稱,在全球大流行期間,未有要求市民在公眾場所戴口罩的情況下重新開放社區,有如允許所有人在颶風中,以每小時300公里的速度開未關窗汽車,並毋須扣安全帶。
申請書又稱,李韋對社區、親人和自己可能感染新冠肺炎,一直感到擔憂和焦慮。
李韋提出,在餐廳、酒吧、醫院、公共交通工具、零售商店、教育機構和劇院,都應戴口罩,但要為嬰兒和不能戴口罩的人士提供適當的豁免。申請書中聲稱,不要求戴口罩,本省違反了《公共衛生法》,該法禁止故意造成健康危害。
亨利一直拒絕強制室內戴口罩
在第三階段里,包括劇院和教堂在內的許多服務已獲允許在減少人流下重新開放,而且政府再次鼓勵居民在省內旅行。
目前,省首席衛生官亨利(Bonnie Henry)通常建議在無法保持社交距離的情況下,例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戴口罩。迄今,亨利一直拒絕強制公眾在室內戴口罩,認為這種措施太難執行,特別是在某些人有正當理由不戴口罩的情況下。
在周四的每日疫情簡報中,亨利談到了該項申請,對於強制戴口罩政策,她暫未考慮。
狄德安以該訴訟現交由法庭處理為由,拒絕置評,不過他表示,自己在商店內和乘搭交通工具時都戴口罩。
申請書提到,最近幾個星期,每天報告的新確診病例穩定增長,並指出卑詩省是全國檢測率最低的省份之一。
此外,申請書質疑強調保持身體距離的策略高過戴口罩,指出並非總是能夠預測何時有人突破兩米社交距離。當意識到有人離自己太近時,戴上口罩可能為時已晚,有病毒可能已經傳播。
多倫多大學(University of Toronto)流行病學教授菲斯曼(David Fisman)表示,他對卑詩省的內部政治了解不足,無法說出法律行動是否最佳方式。但是他認為,廣泛使用口罩是令到新冠肺炎大流行重新受控的致勝方法之一。
菲斯曼稱,不少確診者沒有任何徵狀,從呼吸到說話、唱歌和咳嗽,所有東西都會產生可能攜帶新冠病毒的飛沫,戴着口罩可以大大減少把飛沫傳播給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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