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14日在大連市中級法院宣判。路透社
本報訊
華為集團副董事長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引發中加關係緊張。加拿大人謝倫伯格涉走私毒品罪一案,一審判刑15年,不服上訴,案件14日在大連中級法院重審。法院認定被告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夥同他人走私222.035公斤冰毒,且是主犯,證據確實、充分,以走私毒品罪判處死刑。辯護律師稱,謝倫伯格已決定提出上訴。
謝倫伯格販毒案在大連重審,14日被改判死刑。網上圖片
謝倫伯格的律師張冬碩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15日早上與謝倫伯格見面,對方決定上訴,但要先準備上訴內容。他說,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謝倫伯格參與了有組織的國際犯毒活動,亦不足以證明被告在大連從事涉及222多公斤毒品的走私活動,另外,按照中國法律,除非公訴機關提出新的犯罪事實,否則上訴案件不能加重刑法,而他認為公訴機關昨天提出的,屬舊的犯罪事實,但很遺憾法院沒有採納辯方意見。
他又說,法院認定謝倫伯格是主犯,但並無事實證據支持,因為他在案中有人陪同,不能認定他起到主要作用,其行為亦非主要行為。另一方面,本國傳媒透過查閱法庭文件,得知謝倫伯格7年前曾在卑詩販毒罪成,判監16個月。
今次案件涉及外交層面,張冬碩表示,若是一宗普通毒品案,在發回重審後馬上開庭,以至馬上判決等過程中,不會像今次案件般處理,但他強調現時的處理符合法律程序。加拿大總理杜魯多批評中國政府已開始隨意地運用死刑,強調加國政府極度關注謝倫伯格一案,並將繼續積極與中國交涉前外交官康明凱和該國商人斯帕沃被拘禁事件。
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36歲的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14日早上在庭警陪同下進入庭室,身着灰白色上衣和黑色長褲,帶着手銬。開審前法官請庭警解除他的戒具。
本案由大連市中級法院於2016年3月15日一審,於去年11月20日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走私毒品未遂,判刑15年,驅逐出境。被告提出上訴,要求改判驅逐出境。去年12月29日,檢方認為從輕處罰明顯不當,遼寧省高級法院裁定,將案件發回原審法院重審。
該案從案發到一審,中國官方原本一直低調進行。直到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之後,大連官方媒體高調報道,有一名加拿大毒販即將公開二審,且所涉及毒品數量巨大。
關鍵證人出庭
在14日上午進行的庭審中,控方對案件作出舉證,並傳喚此前從未出庭的關鍵證人和報案人許清。許清出庭作證持續一個多小時,陳述他如何懷疑涉毒活動並向警方報案,他也回答控辯雙方以及被告提問。公訴機關當庭出示了物證照片、書證、現場勘查筆錄、毒品鑒定意見、另案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等證據。
大連中院14日晚宣布判決謝倫伯格死刑。法院稱,經審理查明:凱姆、史蒂芬與「周先生」(均在逃)等人實施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2014年11月19日,凱姆指派謝倫伯格到大連與許清會合,擬將222.035公斤冰毒毒品藏匿在輪胎內膽中走私至澳洲。
負責接收的許清報案,警方在貨倉搜出三百多袋塑膠顆粒,其中15袋為白色晶狀物品。謝倫伯格察覺後,準備逃往泰國,飛機經停廣州時,他被公安機關拘捕。涉及此案的兩個中國境內人員簡祥榮和麥慶祥,已分別因涉毒活動被判無期徒刑和死緩。美國之音報道,謝倫伯格在庭審中表示,他在一位朋友的介紹下認識許清的,並在無意中捲入了一起國際販毒集團案。他還指責許清撒謊。
《華盛頓郵報》14日稱,謝倫伯格一案遭到法律專家和他家人的譴責。他們認為,「中國用謝倫伯格作為施壓加拿大釋放孟晚舟的籌碼」。不過,美國網友「傑夫2345」在報道後的留言中反駁稱,「如果有人愚蠢地想在中國建立非法毒品銷售網絡,他是咎由自取。這些人應該從地球上消失。我對這名加拿大人沒有同情心,應該絞死他。」
在社交媒體上,案件引起加拿大和中國網友關注。在推特上,網友法斯塔說,在中國,走私販賣一定數量的毒品就是死罪,中國人以前就拒絕了鴉片,現在更不需要毒品。在微博上,許多網友稱:「依法治國,一視同仁。」
《環球時報》發表社評指,走私毒品在中國是重罪。本世紀以來已有多名外國人因在中國走私毒品而被判死。謝倫伯格的上訴審理髮生於孟晚舟在加拿大遭扣押之後,加拿大和一些西方輿論在第一時間就將此案與孟晚舟事件聯繫了起來,宣稱中方在拿此案向加方施壓。這種無理的推測是對中國法律的粗暴輕視。
謝倫伯格案釋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