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應對未來卑詩省可能面對的山火及洪水等災害,省府計劃更新《緊急程序法》(Emergency Program Act),提高對緊急狀況的準備、緩解、應對及災後重建等工作,並正式向社會各界就相關意見與建議展開諮詢。
《緊急程序法》是卑詩省主要的災害應變及管理法案,概述了地方及省政府在災害防治、重建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和職責,以及在甚麼條件下政府可以宣布進入緊急狀態,並派遣應急人員救災、保護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省公共安全及法務廳長范和富(Mike Farnworth)周一表示,從法案在1993年引入至今,緊急事件的規模和範圍,以及採取的應對措施都發生了變化。而經歷過去兩年的特大山火災害,以及不久前內陸Grand Forks地區的洪災後,省府也認識到救災、重建過程中的不足,以及更新法案的需要和重要性。
內容涵蓋救災準備、應對及重建
他強調:「我們具有很多應急管理專家和經驗,可以確保法案的現代化更符合卑詩省未來所需。無論是山火還是洪水,新法案都將給我們的工作提供支持。我們想結合現有的經驗知識,建設一個更加具有復元力的社區。」
范和富表示,這次政策更新將涵蓋準備、緩解、應對及災後重建等各項工作,包括如何從災害應變步向管理和減少災害危機的政策轉變。
從現在到明年1月31日下午4時,個人或機構都可以通過省府網站https://engage.gov.bc.ca/govtogetherbc/consultation/emergency-program-act-modernization獲取相關討論文件,就其中多項政策更改提案提交反饋。最終提案預計在明年秋季提交省議會討論。本報記者倪怡婧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