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疫員工不能「炒」 勞資應彈性處理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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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在疫症期间,雇主和雇员都应弹性协商问题。网上图片
■律師建議,在疫症期間,僱主和僱員都應彈性協商問題。網上圖片

不少僱員擔憂,若感染到新冠狀病毒而要請病假時,會否因此被僱主解僱?有溫哥華律師指出,僱主不能因此解僱該僱員,但僱員卻未必取得有薪病假,建議雙方彈性協商。

溫哥華Kent僱傭法律事務所合伙人約翰遜(Richard Johnson)向加拿大廣播公司(CBC)表示,持續的新冠狀病毒疫情為僱主和僱員都帶來很多疑問,現時正好讓所有了解本身的權利。

他說經常收到僱主的詢問如何可以維持業務的同時,又可以管理他的僱員,而僱員則擔心一旦要隔離時,他是否可以收到工資?

約翰遜表示,如果僱員擔心他是否有有薪假,就應該查閱他的僱傭合約。他說僱員不會因為被隔離而失去他的工作,對於某些職位來說,也可以選擇在家工作。他說:「僱主不能因為生病或病假,而對任何僱員產生偏見。」他更指加入工會的僱員可能有集體協議,可以得到有薪病假。而有些公司的福利包括長期和短期的傷障有薪假期。

他指要進行自我隔離的僱員,由於沒有病徵,也沒有被診斷患病,可能會面對一些問題,「他們可能不夠資格取得因病而得到傷障假期。」如果一個僱員沒有有薪病假或已用完,僱主沒有義務提供額外的有薪假期。

政府應放寬EI申領條件
約翰遜又指,僱主有權要求生病的僱員留家中,而僱員也需要向僱主報告他們患病,因為這對其同事來說是一個安全問題。

溫哥華Clark Wilson律師行合伙人拉蘇(Andrea Raso)表示,卑詩省的僱主都有責任採取「合理」步驟,保證工作地方是安全的。在疫症期間,僱主應該與僱員溝通在生病時留在家中,適當洗手和作出旅遊限制。她說:「僱主提供甚麼程度的有薪假期,是視乎疫症維持多久,有多少員工生病或需要隔離,以及公司的規模。」

約翰遜和拉蘇都同意在疫症期間,僱主和僱員都要給予彈性,政府也應該提供更多緊急撥款以及放寬申領失業補助金(EI)的條件,以協助僱主和僱員。約翰遜建議設立一個薪金代替計劃(Wage Replacement Program),讓僱員誠實報告他的病況,而不會因為擔心失去收入而帶病上班。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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