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胜:民选官大还是法大?听马尔罗尼咋说

加拿大都市网

■多市市议会昨天紧急会议,研究反击省长福特的削减多市议席做法。 加通社

安省的福特政府最近对法官的裁决不服,决定动用宪法第33章的“但书条款”(Notwithstanding Clause)强行推行,在社会上引起颇大的争议。这一场市府与省府之争,凸显了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法院、法官在民主社会中到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我是当选出来的,法官是被任命的,”福特在新闻发布会上,愤愤不平地表示。 “一个民主选出来的政府,却被法院试图关闭。这令我比任何事情都关注。”

命的法官,如何可以否定民选出来的政府所作的决定”? “法官如何可以不遵从民意”?而有个市议员候选人同样把民主和法治对立起来,认为需要确定何者更为优先……。

让我们先回顾一下整个事情的经过:多伦多市政府和安省政府最近打了一场官司,安省政府新推出的《第五号法案》决定要将多伦多市议会的席位由原定的47席缩减为25席,并将几个区域议会的主席由民选改为任命。

安省高等法院于9月10日作出裁决,认定安省政府的第五号法案违宪、侵犯了候选人和选民的权益,因此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法官并没有裁定到底是47个席位好,还是25个席位好,这不在于到底民意是支持其中的任何一方,这不是法官需要考虑的问题。问题在于这个法案推出的时间点。 “在一个城市选举的中途,推出省级立法,激进地变更该城市选区的数目和大小,这在加拿大历史上绝无先例……在游戏的中途改变规则,这是严重的不公平”;“省政府明显超越了界线”;“《第五号法案》看似被匆忙通过,以在市府选举的中途生效,而完全没有经过太多思考,更多的是出于怨愤,而不是原则。 ”

其实,在加拿大、英国等宪政体制中,民主是确保社会按照多数人的意志推进向前,保障每个人都有通过选票发出自己声音的权利,通过选举制度选出区域代表,行使政府的公共权力,制定法律;而法治则是保障整个社会按照既定的游戏规则规范所有人的行为,法治要保护所有人的权利,这不仅包括多数人的权利,也包括少数人的权利,要防止公权以多数人的名义,侵犯少数人的权利。
“民主”和“法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互为保障,而不是对立。

加拿大前总理,保守党人士马尔罗尼近日表示,“我们民主体制的脊梁,我们民主的力量,就在于加拿大法庭系统的独立性和权力。我们的司法系统可以与世界上任何一个相媲美。我始终认为,一旦最高法院作出了裁决,这将增强加拿大,增强统一”;不论何种情况,他都没有兴趣使用“但书条款”,如果一个省的省长可以凌驾于国家的法庭之上,加拿大就“有问题”了。

正如马尔罗尼说言,加拿大的司法系统独立于任何政党,是法治社会的守护者,不论何人,即便是功名显赫的官员,都不能凌驾于法律至上,也同样应该遵守法律,依照已有的法律行事。司法就像体育运动中的裁判,他们不应该倾向于任何一个运动员或球队,不论一个运动员有多少民意支持和声望,裁判都应该是只认规则,做出公正的裁决。竞技场已经开始,再临时变更比赛规则,等于给所有人制造混乱;运动员犯规就是犯规,而不应该在裁判裁定犯规之后,依然要不顾规则,认定自己可以继续犯规。

马尔罗尼等于给公众上了一堂法治的课,也应该给他自己女儿上一堂法制课,因为他女儿是安省的司法厅长。

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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