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列治文市將取消車輛每小時行駛60公里的限速區,所有道路最高限速均為每小時50公里,但穿過該市的省道的限速仍保持不同。
汽車時速50公里的道路,實際上可以承受限速60或70公里道路幾乎兩倍的交通量。
列治文的交通主管Llyod Bie解釋說,這似乎「違反直覺」,但美國的一些研究表明,限速50公里的道路,每小時通行約900輛汽車,而限速更高的道路每小時反而只有約500輛車流量。
有鑒於此,列治文市議會的公共工程和交通委員會展開討論,是否將轄區內所有道路的限速降低到最高每小時50公里,最終得到所有成員的支持。
此外,該委員會還一致投票要求省府在市內安裝更多交通執法攝像頭,但此事屬於省級管轄範圍。
目前,列治文有10個執法攝像頭,其中一個位於甘比夾花園城市路(Garden City Road),用於捕捉超速者,其餘9個用於捕捉闖紅燈的車輛。
市議會於兩年前批准並安裝了176個交通攝像頭,用於監控交通並收集交通數據,但市府不允許使用它們來捕捉超速或闖紅燈的車輛。
列治文市府發言人亞當斯(Clay Adams)當時在電子郵件中強調,這些攝像頭是為了幫助處理十字路口發生的碰撞事故。
市府網站稱,這些攝像頭的分辨率較低,因此無法捕捉足夠的細節,包括車牌或司機臉部特徵。亞當斯還強調,執法人員只能在犯罪發生時才能要求查看錄像,不能出於非犯罪原因進行調閱。
圖:加通社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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