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素里母親謀殺親女 不服判決上訴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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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巴斯通与女儿2014年在脸书上的合照。Lisa Batstone/脸书
■母親巴斯通與女兒2014年在臉書上的合照。Lisa Batstone/臉書

南素里一名母親在2014年殺害其8歲女兒,法庭其後判決該母親二級謀殺罪名成立,她不服判決並作出上訴,但卑詩上訴庭周五(22日)最終裁定上訴失敗,並維持原判。

被告巴斯通(Lisa Batstone)在2014年,用塑料袋悶死當時年僅8歲的女兒泰根(Teagan),巴斯通被判決二級謀殺罪名成立。巴斯通不服判決對此作出上訴。
巴斯通聲稱,當年審理該案的法官審判總結時的殺人意圖是錯誤,對調查及呈堂的證據產生誤解,並對案件如何發生作出猜測。巴斯通和她的辯護律師均認為,二級謀殺的判決未能以證據支持及解釋,說明她為何殺死女兒泰根。
而審理本次上訴案件的法官小組並不支持巴斯通的論點,他們在裁決中寫道:「當年審該案的法官,唯一誤解是窒息致死所需的時間,但這不會改變案件的結果,所以維持原判。」3名上訴法官在周五通過網上發佈的裁決書中寫道:「法官確實就死亡發生的方式作出兩個錯誤結論,但該錯誤並未影響最終裁決。案件中的主審法官,並沒有發現每一個行動都符合意圖,而是適當地考慮了與意圖相關的行為,以及上訴人所做的辯護。」
翻查該案的有關報道,巴斯通與女兒泰根為大溫素里居民,巴斯通與前夫在2010年離婚。巴斯通在2014年12月10日利用塑料袋將女兒窒息致死,她當時並沒有否定她是女兒死亡的幕後兇手,二埠最高法院法官曾傳召36名證人作供,以須確定巴斯通是有意謀殺還是誤殺。
將女兒用作婚姻糾紛人質
控方在當時指出,被告巴斯通顯然是有計劃地殺害女兒,作為對其前夫的報復。不過,巴斯通的代表律師卻指出,巴斯通在犯案時受到抑鬱、焦慮、精神錯亂,以及使用酒精和藥物所影響。據當時的法庭文件顯示,巴斯通在與前夫離婚後,非常不滿,並未接受婚姻破裂的結局。巴斯通殺害女兒後,更在翌日為女兒預約牙醫,並聯繫泰根的學校聲稱泰根患上流感。她也寫了一封信說明殺害女兒的原因,並在家中寫了給前夫的字條,上面寫着「你贏了」。巴斯通亦曾告訴警察,她的做法是讓女兒免受痛苦,以為會與女兒共赴黃泉,以脫離痛苦。
法官在2019年最終裁定巴斯通誤殺不成立,二級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15年內不得假釋,法官在結案陳詞時批評巴斯通,將女兒用作婚姻糾紛的人質,為求阻止前夫有機會與女兒生活而產生殺機,行為極為自私。
巴斯通的上訴辯護律師在今年3月表示,當年審理該案的法官默里(Catherine Murray)作出結論是錯誤,辯方聲稱巴斯通沒有得到公平的審判,默里審判時通過猜測來填補空白的證據,從而得出謀殺結論。
時隔7個月,上訴庭的法官裁定維持原判,指巴斯通在7年前有意導致其8歲女兒致死,當年法官僅是誤解窒息致死所需的時間,並不影響被告人所裁定的謀殺意圖。

星島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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