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溫司機狀告ICBC得直 可獲賠近5,000元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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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綜合報道】一名兩年前在北溫哥華髮生車禍的男子,被根據民事審裁處(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簡稱CRT)裁定無過錯,該法庭已要求卑詩保險公司(ICBC)向他賠償近5,000元的損失。

據CTV報道,在這起糾紛中,ICBC是否合理地對申請人、司機佐藤(Tache Sato)與訴狀中列為「MK」的第三方,於2021年12月9日發生的事故承擔同等責任,成為核心問題。

據悉,兩位司機是在北溫弗洛姆路(Fromme Road)夾29街(29th Avenue)的四向停車路口相撞。

裁決解釋說,當佐藤接近路口時,他沒有看到其中或停車標誌處有任何其他車輛——儘管有報導指他看到MK的前燈正在接近。

判決書中寫道,佐藤聲稱自己幾乎完成左轉彎時,MK的汽車撞到了他右側的乘客位車門和輪胎。

佐藤車上的兩名乘客提供的陳述與司機的說法一致,而仲裁庭指出MK向ICBC提交的初步報告不夠詳細。

該仲裁庭指,「MK向ICBC報告說發生了事故,但他們『不知道是怎麼發生的,也不知道發生了甚麼』,」該仲裁員寫道,「他們報告說,在停車標誌處時沒有看到任何人,其他停車標誌處也沒有其他車輛。他們說向兩個方向都看了看,然後通過了停車標誌,而在通過時事故發生了。」

事故發生的2021年,ICBC於當年5月更改了投保方案。

一份法庭文件指出,「部分變化包括對《保險(車輛)法》(IVA)的修正案,以全面禁止司機對涉及事故的其他車主和司機提起車輛損壞訴訟。但是,這項禁令並不妨礙申請人對ICBC作為他們的承保人提起訴訟。」

佐藤在投訴中,指ICBC不考慮「與任何一方有關係或曾經有過關係的證人的陳述,因為他們不被視為中立或獨立」的做法。

仲裁庭認定,ICBC根據內部程序拒絕考慮佐藤的兩名乘客的陳述,其行為「不合理或不當」。

最後,仲裁員認為MK應該讓路給佐藤,並認為他們對事故負有全部責任,而此前,ICBC按各負50%的責任進行理賠。

最終,ICBC被要求賠付佐藤4,700元和額外的175元法庭費用。

圖:星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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