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禁公开裸体请愿书 赞助人美薏称并非支持

加拿大都市网

■美薏是该请愿书的赞助人,但称自己不支持公开裸露。星报资料图片
■美薏是该请愿书的赞助人,但称自己不支持公开裸露。星报资料图片

前绿党党领美薏(Elizabeth May)成为一份呼吁联邦政府废除《刑法》(Criminal Code)禁止公开裸体规定请愿书的赞助人,但她说她并没有签署这份请愿书也不支持。
这份请愿的发起人是住在美薏温哥华岛选区的波特(James Andrew Porter),他指「裸体本质上不是性的、不雅的或淫秽的。」请愿书说,「现有的公共裸体禁令强化了人体天生可耻的观念,从而损害了社会。」
收500签名政府就需回应
自1954年以来,在公共和私人财产中以及在公众视野中「没有合法理由」的裸体,都是一种犯罪行为
美薏在一份声明中说,她的赞助不应被误解为支持。
她说:「需要明确的是,我不支持请愿者的目标。我不支持公开裸体。我确实支持民主国家公民从政府获得直接答复的权利。这是极少加拿大人知道的他们可以使用的方法。」
任何市民都可以向国会发起请愿,但需要一名国会议会授权。美薏解释说:「国会议员应在允许的情况下赞助或提交议会官员批准的任何请愿书。提交请愿书并不代表国会议员支持请愿书。」
如果收到500个电子签名,则该请愿书得到​​认证并提交给国会,政府有45天的时间做出回应。星岛综合报道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延伸阅读

女性注意!高危性罪犯及杀人犯日间假释进住温哥华

卑诗5月1日新短租政策上路 违规者每天恐遭罚款1万元

温西Shaughnessy不能再奢豪 省府施压望增该区密度

手写的中文房屋买卖合约有效吗?卑诗法官这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