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有什麼缺點嗎?(二)

加拿大都市网

文:闕建華 /網上圖片

前篇我們講過,海外信託(也稱為離岸信託)的受益人如果在加拿大境內想獲
得免稅的收益,委託人必須是一個真正的非稅務居民。如果委託人實際上是
加拿大稅務居民,只是找一個非稅務居民的親屬代替自己做委託人,在目前
全球稅務交換的大背景下,會越來越難。

另外一個難點是:想要做海外信託,受託人(也就是各大銀行機構)對資金來
源的審查越來越嚴格。其實做海外信託,單個資金量都比較龐大。銀行是最
喜歡不過的了。為什麼有錢還不賺?不是不想賺,是真的被罰怕了。

過去幾年,好幾個大銀行,因為涉嫌幫助客戶偷逃稅或者洗錢,不是被本國
政府,就是被美國政府罰得心驚膽戰。最著名的就是瑞士信貸,在2014年被
美國司法部罰款25億美元,因為美國司法部認為其幫助美國客戶逃稅。

在加拿大運營的一間大銀行,也是被美國政府罰巨款,說涉嫌幫助客戶洗錢
。被罰款後,凡稍有嫌疑的客戶賬戶都被清退。好多客戶其實資金來源都很
清白,但就因為操作不當,就被要求限期關閉賬戶。一些賬戶關聯着自動扣
款功能,甚至是房屋還貸賬戶。關閉後都要到其他銀行去重建,真是被弄得
叫苦不迭。

這些事情都說明,要想真的建立一個免稅的海外信託,會受到稅務及反洗錢
的嚴格審查。資金來源及獲得過程必須清楚明白。而且有足夠的證據支持。
既然在海外建立信託不那麼容易,那也可以在加拿大國內建立信託呀。

當然可以,只是在加拿大國內建立信託,在稅務上沒有任何優勢可言。信託
分為兩大類,生前信託(就是委託人活着的時候建立的信託)和生後信託(就是
委託人身故的那一刻,信託才成立,當然條款都是生前寫好的)。在2016年1
月1日前,生前信託的收入是按照最高稅率來徵稅的,而生後信託是按照累
進稅制來徵稅的。但是2016年1月1日後,生後信託跟生前信託一樣,收入都
按照最高稅率徵稅。所以,信託內的收入留在信託里沒有任何稅務好處,基
本上當年都會全部分配給受益人,受益人按照自己的累進稅率來交稅。

所以有人就會說,既然信託在稅務上沒有優勢,那為什麼我還要把我的生活
搞得那麼複雜,要花成本去建立和維護信託。

原因就在於信託的其他好處(如果你想了解信託的其他好處,可以加我微信公
眾號,查閱我前面的文章)。

如果你建立信託,是希望信託可以幫你免稅,可能會令你失望。但如果你考
慮到信託的其他優點,也許會幫你解決財務上的其他難題。

*本文內容由客戶提供

闕建華 Robert Que  家庭財富管理專家
電話:778.996.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