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3年大温有超过1千双非婴降生 知情者举报无门

加拿大都市网

中国驻温哥华总领馆明确指,在加国出生的华人,不代表在中国具有加国国籍。资料图片

■ 列治文医院在过去3年,共有777名“双非婴”诞生,产妇几乎全部来自中国。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李群报道

温哥华沿岸卫生局(Vancouver Coastal Health,VCH)所属三家医院,在2013至16年这3年间共有1,098名“双非婴”诞生,产妇几全来自中国,当中列治文医院(Richmond Hospital)占逾7成(见附表)。

联邦移民部长胡辛(Ahmed Hussein)近日到访大温时,指当局重视“双非婴”引起的问题,并吁知情者举报,可没提应举报的具体内容,《星岛日报》记者为此向移民部查询细节,发言人周三指出,凡隐瞒前来加拿大目的之访客,将被禁入境5年,更提供举报电话及网页鼓励公众举报所谓“生育旅游”、仅以来加产子为目的行为。移民部依旧没点出民众应报告哪些内容;因为只要在加国诞下“双非婴”的母亲缴足医疗等费用,根本不涉犯法。有大温律师建议,医疗机构及公众应同时向产妇国籍国的驻加国使领馆举报。

胡辛上周到访大温,称联邦重视“双非婴”问题,提出知情者可以举报,以打击滥用本国移民系统的行为。所谓“双非婴”,是指婴儿父母皆非加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因在加国出生的婴儿自动获得加国国籍,有外籍孕妇特地专程来加产子,这类婴儿也被称为“护照婴儿”。

《星岛日报》记者近日联络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mmigration,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IRCC),询问联邦相关政策、公众应该如何举报以及可举报内容细节等,IRCC传讯顾问圣约翰(Faith St. John)回复称,任何人申请加国访问签证时须诚实申报来加目的,提供虚假资料及文件均被视为误导,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

他说:“包括孕妇在内的任何人前来加拿大,如果提供虚假资料及文件,IRCC会拒绝其申请,当事人可能会在5年内被禁止进入加拿大。”

提供虚假资料及文件,属严重欺诈行为,圣约翰指加国签证官均受过专业训练,会依据加国移民相关法规,逐一个案评估申请者的情况。至于是否会修改相关法规,阻止“生育旅游”情况发生,圣约翰指出IRCC不会对未来政策方向作出猜测。

设网页让公众举报疑似欺诈行为

圣约翰表示,IRCC专门设有网页提供相关资讯,以及接受公众举报疑似欺诈行为,网页链接为http://www.cic.gc.ca/english/helpcentre/answer.asp?qnum=1207&top=31(可在“How do I report a scam or a fraud?”作出举报);而电话为1-888-242-2100。

不过,圣约翰并没向本报具体说明,举报者应如何辨识相关孕妇有欺诈企图。

至于举报者是否涉嫌侵犯他人隐私,大温执业律师王仁铎就表示,公众向当局举报任何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均不会被指控或涉及侵犯他人隐私,除非自行恶意散播他人个人资讯及隐私。

大温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本周接受本报记者访问时指出,如果说卑诗每年出生的“双非婴”有数百人,但当局为着要查出滥用加国移民系统而核查数以百万人计的资讯,明显毫无意义。

律师建议医院应通知中国使领馆

李克伦表示,也有一项可毋须耗费金钱,也不涉及取消任何人公民权的简单方式:“在向加国政府举报的同时,我建议也向相关外国政府举报。例如,接生婴儿的大温医院若发现产妇来自中国,院方可联系中国驻温总领馆,告知中方该医院有中国公民诞生婴儿。对仅以来加产子让孩子获加国国籍为目的之婴儿父母,我想这会令他们头痛。”

李克伦又指出,加拿大及美国都实行在本国出生的婴儿自动获得国籍的政策,因为两国立国者均为移民或其后裔,信奉不论移民来自何处,在北美出生的婴儿就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因此,虽然加国政府曾探讨是否改变该政策,惟一直没落实。

现在加国联邦移民部要求民众举报,可是“双非婴”所拥有加国身分不变时,而产妇缴足费用,就不知民众可举报些什么内容。经本报再查问下,移民部也只提供投诉电话和网页,难免使关心的民众摸不著头脑。
一些西方国家曾改变“婴儿出生即获国籍”的政策,例如澳洲此前政策同加美一样,但其后改为父母至少有一方为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在澳洲出生婴儿才能获得国籍等政策。

李克伦说:“这种做法对国家的政策也造成伤害,例如可能导致几代人在一个国家生活,但却不能获得国籍,由此产生低等居民状况。政府可以做出过度反应,但很多人认为我们生活在开放民主的社会,一些政策可能并不完美,但这或许就是为获得自由而付出的代价,就是难免有少数人做坏事而未被追究。”

加国出生并不代表属加籍

中国驻温总领馆去年明确表示,在加国出生的华人,并不代表他/她们是加拿大籍。中国政府确定这些人的国籍时,须根据出生时父母的情况而定。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为中国公民,且没有“定居在外国”,孩子出生时自动具有中国国籍。但根据加拿大国籍法,在加国出生的人自动在出世后获得加拿大国籍。

因此,如果双非婴是华裔,出生时普遍会自动具有中国和加拿大两个国籍,但由于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当该小童年届18岁时,须重新选择要中国国籍还是加拿大国籍。

此外,据中国驻多伦多总领馆2014年公布消息,出生时如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于中国籍,父母中属中国籍者未取得枫叶卡或加国居留权,婴儿仍具有中国国籍。因此,按李克伦建议,假如孕妇属华裔,向中方举报应有阻吓作用。

非居民分娩费或高达1.5万

按规定,非加国公民或居民的孕妇分娩前,要向所属卫生局登记,自然分娩的费用约8,000元,剖腹则要接近1.3万元,若计算医生和其他医疗费用,将高达1.5万左右,所有费用须自行承担。在孕妇入院时,医院基本上不会即时要求对方预缴费用,形成漏洞,加部分非居民生产时,透过MSP付费,但后来发现她们并无MSP资格,引致分娩成本不能收回,也形成非居民生产后的欠款,甚至遭拖欠,省府不得不承担有关损失。

国会议员:立刻修例堵漏洞

列治文史蒂夫斯顿─列治文东(Steveston-Richmond East)选区国会议员苏立道(Joe Peschisolido)在回应“双非婴”议题时指出,联邦政府会研究修改相关法律解决该问题的可行性。但他也指出,这需要联邦、省及市镇三级政府会同医疗部门同时配合行动,尽快修例堵塞法例漏洞。

苏立道近日受访时表示,滥用加国公民及移民系统的做法不能被接受,法律必须得到遵守。他说:“我们需要找到修补政策的方法,不仅是联邦政府,省市政府也同样需要尽快修例,并应相互合作。”针对胡辛鼓励公众举报旅游生育,苏立道认为是一个十分好的建议。

双非婴入学须付留学费

上届联邦大选中,代表联邦保守党在史蒂夫斯顿—列治文东(Steveston-Richmond East)选区参选国会议员的赵锦荣(下图),也曾任列治文学务委员。他呼吁联邦政府重视「双非婴」问题,更提醒有来加「生育旅游」打算人士,产下「双非婴」虽然具有加国国籍,但未来孩子求学时,可能父母要自掏腰包支付公立学校学费。

赵锦荣周三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表示,联邦保守党政府当政时十分重视「双非婴」,曾认真考虑修改加拿大《公民法》,研究能否借鉴其他西方国家的经验,对「双非婴」获得国籍给予限制。

赵锦荣说:「政策改变也要谨慎,避免导致婴儿成为没有国籍的人。本国福利好、对公民照顾很好,使得加国公民意义远大于一本护照。最近美国风灾,很多国人对加国政府提出很多要求,就是公民权利体现。」

他由此批评目前联邦政府对公民议题重视不够,例如大举开放难民自美国来加,以及有关具双重国籍恐怖分子应失去加国国籍等议题,自由党政府的做法均受质疑。赵锦荣指出,根据《卑诗学校法》(BC School Act),「双非婴」长大进入卑诗公校求学时,若其父母双方仍继续在国外居住,子女将被要求同国际学生一样支付留学费用。记者也曾联络列治文中选区国会议员黄陈小萍,但未获回覆。不过,此前曾有列治文市民发起禁止「双非婴」电子请愿运动,黄陈小萍给予支持并将请愿转交国会。本报记者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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