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議會通過獎勵辦法 允許特色屋主建後巷屋

加拿大都市网

■ 有部分業主改建特色屋時,遭人划上疑涉種族歧視的塗鴉。受訪者提供 

本報記者張文慈報道

溫市議會周二通過保留特色屋獎勵辦法(incentives for the character home) ,允許特色屋主可建後巷屋出售,但溫桑尼斯業主會抗議市府不許拆特色屋,是不環保和涉及種族歧視的做法。
溫哥華市政府首席規劃師凱利(Gil Kelley)表示:「通過相關政策,可提供更多可負擔房屋,並解決出租房屋需求日大的問題,並且與收入水平相匹配。」

■ 溫市議會通過,保留特色屋獎勵辦法。 資料圖片

市府規劃部門在報告指出,溫哥華全市約有1.5萬幢建於1940年以前的特色屋,其中約1.2萬幢符合獎勵辦法,在通過更改土地用途(zoning)附例後,將允許屋主在改建時可增建築面積,或興建後巷屋後單獨出售,增添更多房屋供應。後巷屋也可為共管物業(strata-titled)。

有業主指政策涉嫌歧視華裔

報告指,市府除特別舉行公聽會,並做過民調聽取市民及業主意見,作為修訂相關附例參考,溫哥華祖裔委員會(Vancouver Heritage Commission)也同意相關修改。
市府表示,難以估計最後有多少業主願意參與計劃,但有信心新措施將可以為溫市帶來數以千計的新房屋。

不過,桑尼斯業主會(Shaughnessy Heights Property Owners’ Association)副會長朱祖鏞(Anthony Chu)在接受《星島日報》訪問時指出,溫市政府自2014年6月所推出的一項臨時政策,不許業主拆特色屋,巳令特色屋物業價值一直下降,市政府拒絕取消這項不公平的政策,既不環保也涉及種族歧視。

朱祖鏞表示,「第二和第三桑尼斯有1,496幢特色屋,業主70%以上是華裔,這個歧視性的政策,很明顯針對華裔,有種族歧視嫌疑,我們已去函中國駐溫哥華總領館及駐加大使館,要求代為交涉。」

他指出,市府要求保留1940年前興建的特色屋,其實不環保,因為部分舊屋已經腐爛並且發霉,或者牆壁使用的是含鉛油漆,要求保留1940年前興建的舊屋非常不合理。朱祖鏞強調,市府應該允許業主,對自己的物業有決定權。他表示:「部分改建特色屋,還可見到種族歧視的塗鴉。」

朱祖鏞還表示,擁有後巷屋的自住物業業主,把物業出售後將有可能要支付增值稅,而且減少隱私,未必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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