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城市 : 多伦多 | 温哥华
2024年03月28日 星期四 11:49:51
dushi_city_toronto
dushi_city_vancouver
dushi_top_nav_01
dushi_top_nav_29
dushi_top_nav_02
dushi_top_nav_28
dushi_top_nav_22
dushi_top_nav_05
dushi_top_nav_24

Tag: 买房投机税

错过90天申报买房投机税退税期限 新移民将损失高达这个数!

■■安省规定,房屋买家须在获得居民身分90天内,提交退税申请,逾期无效。 资料图片 本报综合报道 去年夏天移居大多伦多并置业的香港移民陈先生一家,于今年2月取得永久居民身分,但是因为种种原因错过了政府规定的90天退税申报期限,无法由安省政府取回早前置业时缴交高达十几万元“非居民房屋投机税”,令家庭财政陷入困境,甚至可能被迫回流香港。陈先生对本报批评,安省相关制度不合理,对于买房自住的新移民是一个严重的“惩罚”。  许多人知道,外国买家在安省大多伦多地区购买房屋,由2017年4月起,要向省政府缴交相当于房屋成交价格15%的“非居民房屋投机税”(Non-Resident Speculation Tax,NRST)。如果买家在买房后一段时间(规定为四年)内取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可以向政府申请退还这笔税项。但安省实际上还有一个规定,买家必须在获得居民身分90天内提交退税申请。 陈先生一家因为错过了这一期限,致使政府拒绝退税,早前缴交的十几万元税款分文不能取回。 称买房时不知有外国人买家税 陈先生表示,一家人于2017年8月底在多伦多“定下来”,为了配合子女升学及家庭生活稳定,决定在多伦多置业。当时他们的永久居民申请仍在审批中,他们在做决定买房时,并不知道安省刚在几个月前的2017年4月20日起,实施征收外国人买家税政策。 陈先生回忆说,直到他们为自己购买的房屋办理产权交接手续时,才由律师那里首次听说,鉴于当时他们仍是非居民身分,交接房屋时必须缴交15%的买家税。这笔高达十多万加元的税项,对他们而言,是一笔巨大的“预算以外”开支。 陈先生表示,他们当时被告知日后一旦获得永久居民身分,就有资格申请政府退还这笔税项。“我们当时对于加拿大的政府行政和公平税制抱有信心,加上当时房屋买卖合约已签署,交接在即,也没有别的选择,所以在2017年8月缴纳了上述税费。” 陈先生表示,这十多万元是全家预备来加拿大后,应付头一两年生活开销的备用资金。他们一心指望在取得永久居民身分之后,尽快申请索回这笔巨款,用在加拿大生活重新出发之用。 申诉专员裁定事主上诉失败 陈先生一家于2018年2月获批准为加拿大永久居民,随后开始申请NRST退款。陈先生说,这一过程对新移民而言颇为艰辛,远比想像中复杂,例如要向哪个政府部门申请退税?从哪里开始申请?过程和程序如何?这些对于新移民而言都是费煞思量。他们知道有90天的申报期限,为了赶上这一期限也聘请了会计师协助,但在申报退税过程中“阴差阳错”,他形容是一言难尽。随着申报“死线”一天天逼近,退税过程仍无进展,他们一家人犹如“热锅上的蚂蚁”,无助无力感“油然而生”。 到了今年8月中旬,噩梦降临。陈先生接到安省政府发出的信件,明确表示因为超过了90的期限,他们申请退回“非居民置业投机税”被拒绝。拿不回这一笔巨款,对于一个刚刚定居加拿大不久、急需用钱展开新生活、一边上学找工、一边还要背负房屋贷款的家庭而言,在财政上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陈先生一家曾经寻求所在选区省议员的帮助,随后也对政府的决定提出申诉,但是上诉在这个月被安省财政厅的高级申诉专员拒绝,裁定“维持原判”。 深受打击犹如“失恋” 拟放弃移民回流 陈先生指自己为两名子女前途,先后克服种种困难才移民加国,原本认为加拿大是全球最宜居国家,对加拿大政府和法规抱有信任,对加国社会的公平诚信抱有信心,对于本地专业人士的职业操守深信不疑。经历了今次打击,他形容对加拿大的感情有如“失恋”一般。他甚至称如果在经济上难以为继,全家人可能考虑放弃移民回流香港。他表示由自己的遭遇而言,内心里充满一大堆“疑团”。 首先,NRST是由2017年4月开始实施的一个新制度,若在香港,面对这样一个对民生影响巨大的制度出台,特别是推行初期,势必会在社会上进行广泛宣传,但加拿大没有看到这样的宣传。 申请退税期限应延长至一年 第二,退税的期限过短。陈先生表示,有资格申请这项退税者,都是刚刚抵达加拿大的新移民。他们在抵埠之初几个月要面对找工、上学、安居、子女入学、办理各种证件等一系列挑战,每件事都不容易办,并非只有申请退税这一项挑战。他们对于加拿大的政府职能分工、社会结构和制度运作不甚了解,在往往不懂得政府部门工作程序。“政府如若了解新移民的困难处境,为何要把申报退税期限定在短短的90天?”陈太表示,她认为期限应该要延长至半年至一年较为合理。 第三,政府的行政作为应该更加积极。陈先生表示,作为新移民他们最初开始申请退税时,甚至不清楚应该跟市政府还是省政府打交道。“既然在房屋产权交接登记时,政府已透过律师的申报知晓哪些人缴交了NRST,也知道这些人中,部分将来是有资格申请退税。政府因产权登记已掌握这些人的地址,那么为什么不在收完税后,发信通知这些人,让他们清楚知道未来申请退税的时限、规定、手续和进程,包括向政府哪些部门对口办理退税,民众如何获得必要信息等。” 变相惩罚有需要置业人士 陈先生又声称,在申请退税过程中,致电财政厅进行咨询,电话永远无人接听,只能靠电邮联络。电邮回复周期要长得多。陈先生指申报退税期间,政府曾要求他提供“强化住址证明”,但他提交了水电账单等之后,又被告知这些文件不被接受,单单这一项已耗去两周时间。“90天时间又有多少用在反反复复的沟通上?” 第四,一旦错过90天期限,政府就分文不退,陈先生直指这一政策不合理、不人道。“哪怕是按一定比例扣除退税额,也可以接受。”但是因为迟了提交申请两三个月,而将高达十几万元的整笔退税全额拒绝退还,这笔“罚款”数额是否太高?罚则在哪里?这做法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这项政策的本意是打击楼房炒卖,防止泡沬,稳定楼市。但变相惩罚了有需要置业人士。这是否违背了立法的原意?” 申退税上诉省府驳回 诉诸法庭或可讨公道 本报记者报道 香港移民陈先生今年2月在大多伦多地区取得永久居民身分后,因为错过规定的90天退税申报期限,无法由安省政府取回置业时缴交的十几万元“非居民房屋投机税”,令家庭财政陷入困境,更考虑被迫回流香港。注册会计师、税务上诉专家及税务作家胡商表示,一般情况下纳税人若对于政府税务部门做出的决定存有异议,都是有机会上诉的。但不是所有的上诉案件都会受理,需要有不寻常的情况和充足理由,上诉请求才会被批准。上诉已是一种比较非常规的操作,因此上诉最好有律师协助。 ■■安省财政厅的高级上诉专员已驳回,来自香港新移民陈先生去年购房缴付的海外买家税的退税申请。网上图片   他指不同部门的上诉机制可能有所不同,但一般而言,上诉人首先要证明自己在主观上做出充分努力,来遵守有关的税务法规和规则。举例而言,一个人若是以自己回国做生意为由,对于错过申报退税期限提出上诉,通常会被认为对于税务规则不够在乎、不够重视,其上诉多半不会被批准。其次是上诉人一定要列举客观上难以控制、外力难以抗拒的原因,导致自己延误申报,比如生重病,家中遇灾害导致文件丢失等,上诉才有机会被批准。 税务部门执行法律是别无选择 ■■胡商 胡商指在本案情况下,当事人的上诉已经不幸被安省财政厅的高级上诉专员驳回,此种情况下,当事人在政府行政架构内的程序已走到尽头,下一步若想继续申诉,恐怕只能透过法庭系统。 至于说政府因纳税人错过申报退税期限而全额拒绝退税,相当于政府将十几万元的退税款“充公”,作为没有按时申报退税的惩罚是否过于严酷。胡商指当事人若有这种想法也不无道理,但问题是这涉及的是现行法律和法规是否合理。如果是法律本身的问题,就只能去挑战法律,因为税务部门在执行法律,是别无选择。 胡商指加拿大有人权宪章,原则上国民应该受到政府部门公平合理的对待,即使民众真的有行差踏错,也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而不应该受到与过错不相符、带来严重伤害的、过于残酷的对待。问题是要做到这一点,当事人必须透过法庭对现有的法律法规做出挑战,指出其不合理及残酷性,然后通过法官裁决来修改重写法律条文。 他指当事人可以选择这条路,透过安省高等法院对现行的法律提出挑战。但是除了做好思想准备花费金钱于诉讼外,当事人还须了解透过法庭推翻现有法律并非易事,要打赢这一类官司有相当的难度。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