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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7日 星期五 04: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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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李永達

【占中判刑】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判囚16个月 朱获缓刑

2014年占领中环事件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及朱耀明合共9名被告,被控公众妨扰等罪,9人中部分或全部罪名成立,香港时间周三早上10时判刑。各名被告早上9时前陆续到达西九龙裁判法院听取判刑,各人手持一幅写着“不废江河万古流”的横幅。占中九子刑决如下:戴耀廷:16个月陈健民:16个月朱耀明:16个月,缓刑两年陈淑庄:押后至6月10日判刑邵家臻:8个月张秀贤:社会服务令200小时钟耀华:8个月,缓刑两年黄浩铭:8个月李永达:8个月,缓刑两年戴耀廷判监16个月  充满盼望心情欣然面对占中发起人之一的戴耀廷被判监16个月。戴耀廷判刑前表示,自己很平静、充满盼望心情,无论结果如何都会欣然面对,并且一定会就控罪申请保释等候上诉。陈健民判监16个月 吁市民上街反对修订《逃犯条例》另一占中发起人陈健民被判监16个月。陈健民判刑前说,法官在判词提到他们相信通过占领行动可以争取普选很天真,他反问有何比相信一国两制更天真,但自己与很多人都相信和愿意保卫一国两制,呼吁市民星期日上街反对修订《逃犯条例》,不要让两制被吞噬。朱耀明判监16个月缓刑2年  吁市民不要因九子入狱放弃抗争另一名占中发起朱耀明早前被判监16个月,获缓刑2年。朱耀明判刑前在法庭外表示,市民正面对香港沉沦的状况,需要每名香港人努力为自己和下一代创造和谐、生活幸福的社会,不要因为他们入狱而放弃抗争,让政府任意妄为、剥削人权和破坏法治,朱耀明呼吁市民不要放弃,要坚持下去。张秀贤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九子中最年轻涉案时年仅20岁张秀贤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判刑前,代表张秀贤的大律师潘熙引述感化官报告指,张秀贤在本案中的罪行只涉及低程度暴力,法庭应以帮助他更新为判刑出发点。有见张秀贤过往积极参与社区活动,感化官认为他非常适合接受社会服务令。潘熙表示,张秀贤愿意法庭判处任何时段的感化令或社会服务令。张秀贤是9名被告中最年轻,涉案时年仅20岁。邵家臻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判囚8个月。黄浩铭就两项控罪被判囚8个月,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早前被裁定一项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以及一项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罪名成立。被判入狱8个月。李永达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判囚8个月,获缓刑两年。钟耀华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判囚8个月获缓刑两年,时任学联常务秘书钟耀华因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被判入狱8个月,缓刑两年。陈淑庄需接受脑部手术  案件押后至6月10日判刑代表陈淑庄的大律师向法庭呈递3份医疗文件,证明陈因急病须于2周内接受手术。法官陈仲衡批准将陈的案件押后,至6月10日才判刑,此前其保释将继续。据悉陈淑庄脑内生有一个4.2厘米的脑瘤,须尽快做手术。占中九子周三早上抵达西九龙裁判法院听取判刑,在法院外有逾百名市民到场声援;现场亦有反对占中九子的人士请愿,要求重判九人。占中案9名被告分别为:戴耀廷(54岁)、陈健民(60岁)及朱耀明(75岁)、立法会议员陈淑庄(47岁)及邵家臻(49岁)、学联前常委张秀贤(24岁)及钟耀华(26岁)、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30岁),及前立法会议员李永达(63岁)。 占中九子均被判妨扰罪名成立 占中九子被裁定罪成的控罪包括: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等6罪。除占中三子涉及的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以及朱耀明涉及的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名不成立外,所有被告均有罪名成立。(图片:星岛日报、网上图片)  综合报道

【判罪一览】占中九子全入罪 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串谋公众妨扰”罪成

占中案宣布裁决,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和朱耀明被裁定第一控罪“串谋公众妨扰”罪名成立。第二项控罪,煽惑他人公众妨扰,戴耀廷、陈健民、陈淑庄、邵家臻 、张秀贤、钟耀华被判有罪,朱耀明无罪。第三项控罪,煽惑他人 煽惑公众妨扰罪,陈淑庄 、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有罪,三名发起人则无罪。聆讯押后至香港时间下午二时半再作求情,九人暂准保释。九子判决前发表感言九子裁决前发表感言,陈健民表示,心情平静,相信爱与和平的力量,对所做的事无悔,最重要是社会如何理解雨伞运动。戴耀廷表示,无论结果如何,会继续坚持争取香港民主,不会放弃。朱耀明表示,希望香港人继续努力,要抗争,无论结果如何,不应灰心放弃,为香港争取应有权益。陈淑庄表示,生于斯长于斯,为香港服务是毕生荣幸,对所失去的不值一提,应维护香港价值观。邵表示,晨曦必定会来临,到未有民主的地方,呼吁香港人不要习惯黑暗,并不要嘲笑追求光明的人。张秀贤表示,不要形容他们为香港人或占领者入狱,而是为自己行为负责任,指无力感只是一时,但长路漫漫,形容今日并非终点,只是另一个起点,呼吁港人不要放弃。黄浩铭表示,希望港人继续努力,坚持继续争取民主。李永达表示,相信香港人心不死,民主始终信到来,相信独裁政权不可能千秋万世,民主日子终会到来。钟耀华则没有发言。九子六罪判决各人判罪如下:一、串谋作出公众妨扰 (中环)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罪名成立二、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 (添美道)戴耀廷、陈健民、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罪名成立朱耀明:罪名不成立三、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 (添美道)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罪名成立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罪名不成立四、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 (分域码头街)黄浩铭:罪名成立五、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 (分域码头街)黄浩铭:罪名成立六、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 (夏悫道)李永达:罪名成立九名被告包括占中三个发起人:戴耀廷(54岁)、陈健民(60岁)、朱耀明(75岁);立法会议员陈淑庄(47岁)、邵家臻(49岁);学联前常委张秀贤(24岁)、钟耀华(26岁);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30岁)和民主党李永达(63岁)。被指控罪一览“占中三子”戴耀廷、陈健民及朱耀明于2013年3月27日启动占中运动,并于记者会介绍“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的步骤,包括签署誓约、商讨日、公民授权过程以及公民抗命行动,提倡以非法堵路方式占领中环附近公众地方和道路。三子及后于2013年6月9日在香港大学举行的首次占中商讨日,又于2013年7月1日在遮打花园举行公开集会时承诺与市民并肩作战,亦表明自己会参与公民抗命。三子于2014年9月28日凌晨1时许上台宣布“占领中环正式启动”,及后亦持续参与和支援占领,直至2014年12月3日三子亲自到中区警署自首,正式令占领中环行动告一段落。陈淑庄于2014年9月27日在台上主持集会时,告知示威者最新情况之余亦向示威者解释,如何能让更多人到场增援并筑起人链,又促义工组成人链以保住大台音响。陈呼吁示威者提供中英全名身分证号码等资料以待大会提供法律支援,期间带领叫喊“还我人权,我要真普选”、“迫爆添美道,迫爆金钟”及“不要伤害学生,警方撤退,学生无罪”等口号。邵家臻于2014年9月27日在台上主持集会时呼吁示威者留守添美道继续进行公民抗命,亦呼吁示威者召集更多人到场增援,希望示威者带备食物和物资以作长时间持续抗争,并留守在不同防线对抗以防警方作驱散行为,邵亦建议示威者一旦被捕时的应变方法。张秀贤于2014年9月27日在台上指占领人数仍然不太足够,强烈呼吁示威者召集更多人到场增援,誓要“逼爆” 添美道及附近道路,更要 “反包围” 添美道以防警方驱散示威者。钟耀华亦于2014年9月27日呼吁示威者带备食物和物资以作长时间持续抗争,更要“落地生根”,留守在不同防线对抗警方任何驱散行动。黄浩铭于2014年9月28日于分域码头一带指示示威者“反包围”添美道,呼吁在附近街道的示威者移动到分域码头行静坐,以拓展占领范围。李永达则于2014年9月28日呼吁位于夏悫道示威者步往添美道会合其他示威者,再占领夏悫道全部六条行车线。(图片:星岛日报)  综合报道

【香港】占中九子全部罪成

占中案宣布裁决,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和朱耀明被裁定第一控罪“串谋公众妨扰”罪名成立。 第二项控罪,煽惑他人公众妨扰,戴耀廷、陈健民、陈淑庄、邵家臻 、张秀贤、钟耀华被判有罪,朱耀明无罪。 第三项控罪,煽惑他人 煽惑公众妨扰罪,陈淑庄 、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有罪,三名发起人则无罪。 聆讯押后至香港时间下午二时半再作求情,九人暂准保释。 各人判罪如下: 一、串谋作出公众妨扰 (中环) 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罪名成立   二、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 (添美道) 戴耀廷、陈健民、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罪名成立 朱耀明:罪名不成立   三、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 (添美道) 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罪名成立 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罪名不成立   四、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 (分域码头街) 黄浩铭:罪名成立   五、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 (分域码头街) 黄浩铭:罪名成立   六、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 (夏悫道) 李永达:罪名成立 九名被告包括占中三个发起人:戴耀廷(54岁)、陈健民(60岁)、朱耀明(75岁);立法会议员陈淑庄(47岁)、邵家臻(49岁);学联前常委张秀贤(24岁)、钟耀华(26岁);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30岁)和民主党李永达(6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