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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姐妹因公寓所有权反目 8年不说话到法庭上说
【星岛都市网】卑诗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近日对素里一间公寓的所有权之争做出判决,该桩房地产纠纷已导致一对华裔姊妹自2016年以来不曾再说过话。
CTV报道,在周三(2日)发布的一项裁决中,法官米尔曼(Warren B. Milman)裁定,素里CityPoint大厦的这套公寓,是梅女士(Mei Lian Li,译音)为其妹妹文女士(Wen Lian Graham又名“Winnie”,译音)代持。
据称,“在导致这一行动的事件发生之前,她们非常亲密。”但“现在她们不再说话了。”
导致姐妹反目的焦点是一套484平方呎的单身公寓,该房产没有单间卧室,内有一间浴室,是在2007年预售时以232,900元的价格购买,据卑诗省房屋估价局(BC Assessment)2024年的最新估价为399,000元。
判决书指,当时是由梅签署了购买该房产的合同,自大楼于2010年竣工以来,产权证上就一直是她的名字。
2017年初,在姐妹俩不再说话后不久,文女士提起诉讼,声称该公寓实际上属于她,尽管产权是在她的姐姐名下。
在文女士的事件版本中,姐妹俩最初的计划是签署预售合约以购买大楼内的多个单位,目的是在销售完成之前将合约转让给其他买家并从中获利。
“根据文女士的说法,双方后来惊讶地发现,合约通常禁止在完成之前转让给第三方,这意味着她们必须完成购买,”判决书写道。
“两人同意由梅代表文女士为1206单位这样做,因为文女士自己的房子已经有大笔按揭贷款,失业并且预计在不久的将来生孩子……而文女士说,新计划是试图在购买1206单位后立即将其出售。”
购买于2010年5月27日完成。
一套房产两套版本
而在梅的事件版本中,该房产被挂牌出售“只是因为文女士想知道它值多少钱”。
梅告诉法庭,她在这栋大楼里总共买了3套公寓,其中包括文女士声称是给她的一套,并打算给她的儿子和两个继子各一套。
由于梅的儿子在房子预售时只有4岁,梅声称文女士提出帮助她管理房产,直到她儿子成年为止。
裁决书写道:“根据梅的说法,她们的安排是,文女士将保留支出之外的租金收入盈余,而梅就会弥补任何不足。”
米尔曼发现,争端双方提供的证词“令人难以置信,且在某些方面甚至很奇怪”。
“很明显,双方相互信任,但未能正确或根本没有记录他们的财务交易。”
“她们经常进行现金交易,没有留下任何书面记录,也都没有在纳税申报表上准确报告自己的收入。这些因素结合在一起,使得辨别此事真相的任务变得更加困难。”
法官抽丝剥茧还原真相
尽管如此,米尔曼还是得出结论,在没有独立证据或同期文件的情况下,文女士的说法更为可靠。
法官指出,从购买完成到2016年11月发生争吵为止,文女士和她的丈夫确实对该房产进行了维护工作,并产生了与该工作相关的费用,这些行为,以及2010年完工后不久文女士向梅支付的款项,都使她对事件的说法更加可信。
文女士声称拥有的单位和梅拥有的另一套单位在购买完成后不久就挂牌出售,这一事实也是如此。
判决书中写道:“梅对2010年6月购买完成后,立即将1206单位投放市场的解释(即让文女士满足她对其价值的好奇心)简直是荒谬的。”
米尔曼认为,“梅并不否认她对1206单位进行了代持。”
“双方只是在代持的受益人是文女士还是Eric(梅的儿子)这一问题上存在分歧。我已经阐述了相对于双方关于1206单位的计划,我更倾向文女士事件版本陈述的原因,出于这些原因,我得出的结论是,文女士已经履行了她的责任,表明梅一直为她而不是Eric代持1206单位。”
得出这一结论后,米尔曼同意了文女士的要求,即声明她的姐姐为她代持该财产,并下令将所有权转让给她。
图:centurygroup.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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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故意对店员咳嗽 卑诗妇人获判无罪
【星岛都市网】卑诗上诉庭宣判一名妇女无罪,该妇女因被指在新冠(COVID-19)疫情期间故意对着一名杂货店员工咳嗽,并将购物车推向另一员工而被判袭击罪。
卑诗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法官周四(8日)裁定,伍尔曼(Kimberly Woolman)应该获允许在2022年的审判中传唤一名品格证人。
最初审判听取的证词指,伍尔曼于2020年4月在卑诗省坎贝尔河(Campbell River)的一家Save On Foods商店时,拒绝遵守要求顾客保持6呎距离的规定。
去年,一名省法院法官裁定,伍尔曼在被告知离开后,对着一名员工的脸“用力咳嗽”,并将她的购物车推向另一名员工。
在审判期间,伍尔曼解雇了她的律师并自行辩护。
她告诉法官,打算传唤一名品格证人,但检方称此举无关紧要。
最高法院法官汤普森(Douglas Thompson)在上诉裁决中表示,品格证人可能会影响法院对伍尔曼是否大喊大叫,以及是否故意使用武力的看法。
他表示,此类案件通常会重审,但由于伍尔曼已经服完18个月缓刑令的三分之一,因此他运用自己的自由裁量权驳回了定罪。
图:谷歌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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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房东与华裔租客因租赁问题对簿公堂
【星岛综合报道】两名华裔居民日前因租赁问题对对簿公堂,租客报称被房东恐吓,房东则表示租客欠缺租金,双方各执一词,最终卑诗省调解法庭判决租客败诉,需要赔偿房东的租金。
华裔租户莫家妍(Ka Yan Mok ,译音)与房东关志雄(Zhi Xiong Guan,译音)之间的租赁纠纷被提交至省民事调解法庭,根据名字拼写,相信分别来自香港及中国大陆。
根据法庭文件,莫家妍曾租住关志雄的一个房间,但关志雄声称她在2022年9月12日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搬走,并且未支付该月的租金。法庭判决莫家妍需赔偿760元的租金,包括9月1日至9月12日尚未支付的480元租金,以及未遵守商定的“一周退租通知”的违约金280元。
莫家妍承认在9月份未向关支付任何费用,但她指称关志雄虚报租金,因为房东没有事先告知她,还有另一名室友会使用她旁边的卧室。莫家妍还声称关志雄恐吓她,让她感到极度不安全。
莫家妍指出,她从2022年8月开始租住关志雄地下,而关志雄一家住在顶楼。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他们同意每月租金为1,200元。然而,莫家妍在8月下旬才搬进住所,当时只支付了1,000元的费用。
因为莫家妍推迟支付8月份的租金,关志雄在8月31日口头通知她必须在9月30日前搬走。然而,在9月12日时,莫家妍未通知关志雄就搬离了。
莫家妍声称关志雄的房屋广告含有虚假信息,表示广告称该房间是带私人洗手间的一卧室套房,如果她知道还有其他人会占用底楼的第二间卧室,她就不会租这个地方。但关志雄则反驳称,租赁广告确实表明房间是共享的,并且根据提供的证据,仲裁庭同意了这一点。
至于威胁指控,莫家妍表示,关志雄在8月31日非常生气并口头威胁她,但她无法提供具体的威胁内容。莫家妍还声称关志雄威胁要在网上透露她的个人信息,并声称其他一些租户是黑帮。莫说:“我非常害怕,所以回到自己的房间报了警。警察到达后,告诉我若感到不安全,我可以离开住所。”
考虑到缺乏证据,仲裁庭不同意莫的证词,最终判决莫家妍败诉,并要求她向关志雄支付783.25元,其中包括未发出退租通知的280元违约金、未支付的480元租金,以及仲裁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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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150次投诉邻居吸烟 索赔3万判获400元
(■■本拿比一户柏文居民,3年投诉邻居烟味滋扰150次。 星报资料图片)
卑诗省本拿比一户柏文居民因不满邻居吸烟传出烟味,引致她出现头痛眼灼、躁动焦虑等征状,在3年内向住所管理处投诉150次不果,最后入禀民事纠纷仲裁庭(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简称CRT),索偿超过3万元,结果获判可得到400元赔偿。
据《温哥华太阳报》(Vancouver Sun)报道,本拿比居民Inara Dhanani于2017年10月30日,因闻到烟味而作出第一次投诉,同日,另一居民Ombretta Tonsic搬迁到位于Dhanani正下方三层的单位入住。当时的条例并未禁止居民在露台上吸烟,全面禁烟条例于翌年的12月才生效。Tonsic承认自己确实曾在露台吸烟,但只在全面禁烟附例生效之前。Dhanani则指,她是以“滋扰”(nuisance)而非禁烟条例提出申诉,要求对其邻居处以判罚。
提诉人在诉讼中称,吸烟引致她“咳嗽、头痛、眼睛灼热及流眼水、喉咙痛、呼吸困难、过敏加剧、躁动不安、睡眠不足、疲劳和焦虑”,而且烟雾会渗入“衣服、家具、床褥、毛毯及食物”,令她及丈夫无法开窗或使用露台。
因管理处停止调查获赔
提诉人要求仲裁庭颁令禁制邻居Tonsic在住所吸烟,并指令分契物业管理处落实执行有关禁烟及“滋扰”的附例,她要求邻居及管理处各赔偿1万元,另加其他费用和补偿金,合共超过3万元。
仲裁庭没有就烟雾的来源作出裁决,但审裁官卡莫迪(Micah Carmody)裁定Dhanani有权获得400元赔偿,因为在去年5月,当空气质量测试显示烟雾并非来自Tonsic的住所后,管理处停止了调查。卡莫迪指,判决提诉人获偿是基于她在管理处停止跟进后,忍受了大约6个月的烟味。仲裁庭同时裁定,分契物业管理处需自行承担超过2万元的讼费。
星岛综合报道
另立新法提高诉讼门槛 公民以后想告政府 很难!
■■福特政府计划废除旧法再立新法,力图使政府难遭民事诉讼。 加通社资料图片
福特政府在最新预算案中,废除了一项立法而另立新法例,可能使许多政府行为免于民事诉讼。加拿大公民自由协会表示将提出法律挑战。
据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报道,安省进步保守党政府计划废除,并取代《安省政府诉讼程序法》(Ontario Proceedings Against the Crown Act),新的法案将提高民事诉讼所需的法律门槛,包括针对政府的集体诉讼。此外,新法还将大大限制政府可能对原告提供经济赔偿的情况。而原法案规定了政府在不当行为和疏忽案件中的责任。
省府在上周四公布的预算案中概述了该项新法案建议的细节。安省律政厅长卡路莲(Caroline Mulroney)发言人称,立法机关将更新“过时的程序并编撰普通法系,以澄清和简化政府提出的或针对政府的诉讼程序。”
专家:新法例设限是全国最辣
渥太华大学(University of Ottawa)法律教授阿塔兰(Amir Attaran)认为,省政府正努力做的事情,就是让自己超出法院所及的范围,使其难以遭起诉,甚至根本没有被起诉的可能,即使它是恶意行事或违反了职责的情况。
阿塔兰指,每个省政府都对如何及什么情况下起诉政府设定限制。但安省政府提出的法案建议限制程度之大,在各省中独一无二。
多伦多人权和难民律师维纳(Kevin Wiener)认为,新立法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如果有人因“善意”制定的政府政策或监管决定而受到伤害,政府不再承担任何潜在的财务责任。维纳指,“这意味着,对你行使权力的人可以在行使这种权力时疏忽,并对你造成伤害,而且没有人会赔偿你。”
加拿大公民自由协会(Canadian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表示,如果该项新法案获得批准,将提出法律挑战。
本报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