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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日报综合报道
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定,就2012年亚省父母以自然疗法医治儿子脑膜炎,延医致死案件须要重审,原因是主审法官未有正确引导陪审团。被告斯蒂芬(David Stephan)及妻子科利特(Collet Stephan)闻判后表示,法院为他们平反,又指法庭终选择正确方向,令他们有机会将全盘事实公开。
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官摩达华(Michael Moldaver)指,主审法官未有以陪审团能明白的方式引导他们。因此7个大法官组成的审讯委员会即时作出重审的决定。
高院指陪审团未获足够引导
审团,针对被告是否合格及合理父母作决定。主控官摩根(Julie Morgan)则反驳主审法官已经做好引导工作。
被告斯蒂芬夫妇被控于2012年,在亚省列必殊(Lethbridge)用大蒜、洋葱和辣根治疗儿子伊齐基尔(Ezekiel)的脑膜炎,令儿子延医致死。他们在2016年被裁定罪成,分别被判4个月监禁及3个月家中软禁。二人不服裁决上诉。亚省上诉庭去年11月以非全票裁定上诉无效,二人因此可再向最高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