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特稿:加拿大代孕妈妈合法吗?

加拿大都市网

【加拿大都市网】17年前,家在安省南部小镇的Sally Rhoads,在大多数人还不十分了解代孕的时候,因为出于善心想成全别人的家庭,为美国马里兰州一个因车祸摘除子宫的家庭免费代孕了一对龙凤胎儿女。这事情或许对于很多人来说显得不可思议,但在加拿大,法律上规定代孕合法,但代孕者不能收取任何报酬,委托者只能支付一些合理开支。

本报记者 文琪

人们很难想像,代孕母亲冒着生命危险和药物对身体刺激带来的副作用,无偿为他人代孕宝宝。但Sally表示,“这正是加拿大人价值观的一种体现。她们为了帮助有需要的家庭,让他们也能有一个自己的家,把自己的需求放到了后面。” 

加拿大法律:严禁代孕牟利

Sally代孕成功后用网络博客记录了成为代孕妈妈的心路历程,她希望把这个故事分享给更多人,唤起更多人愿意帮助其他家庭的善心,因为目前在加拿大,要寻找那些愿意无偿为别人代孕的妈妈愈来愈难,

Sally的故事引起很多人的关注,人们透过网络向她咨询有关代孕的事宜。这些人中有想组成家庭的父母,有想成为代孕妈妈的人,有律师,有医生。渐渐的,Sally把小小的博客演变成多伦多富有名气的代孕中介机构。

在加拿大,有不少人开始关注“代孕”,大多地区资深的代孕和试管婴儿专职律师Nancy Lam,就是从帮助自己身边一对需要辅助生殖技术的朋友做法律咨询开始,关注到需要代孕的人群和代孕妈妈这个群体,进而成为代孕和试管婴儿方面的专家律师。

Nancy在接受《加拿大都市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作为一个生殖方面的专业律师,我最为担忧的就是看到有许多夫妻和伴侣存在生育上的问题,但他们难以启齿,过度保护隐私。当他们需要帮助,需要寻找代孕妈妈的时候,也许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他们需要帮助;或者碍于现在加拿大的法律,人们不愿意无偿为别人代孕小孩。”

2004年,加拿大《人工辅助生殖法规》立法生效,法律规定代孕人必须是自愿、无偿地帮助它人,不能以此收取利益报酬。但13年来,这条法律完全没有改变。

经营代孕中介的Sally称,每天有很多的人通过她的网站希望申请成为代孕妈妈。然而,当她们得知为别人代孕并不能获取任何报酬的时候,她们就放弃了。“怀孕可能令代孕者暂时不能工作。她们许多人是自雇,很多人还要还房贷车贷,收入的减少是最大的顾虑。”“而一些从国外来到加拿大寻求代孕的人,往往也希望有合理合法合规的方式为帮助他们代孕孩子、给他们完整家庭的代孕妈妈们做一些什么。”但一成不变的法律无法帮助他们。

律师Nancy 承认:从“2004到现在,生殖领域的技术突飞勐进,有许多新的出现。然而,我们的法律,政府还是没有改进它。哪怕是规章制度,告诉我们怎么遵从法律的东西,都没有。”

Sally说:“一些加拿大代孕妈妈之所以误解代孕可以赚钱,是因为她们在网络平台上常常看到很多广告,比如说‘成为一个代孕妈妈在一年内能赚4至6万元’,但这些广告都是美国的。她们找到我,然后发现自己根本没有注意到加拿大的法律法规。”

政府应修法保护代孕者利益

美国在代孕方面不单历史比加拿大长,政策上也比加拿大开放得多,有些洲完全允许有偿代孕,比如加洲。委托者可以为代孕母亲的服务支付任何觉得合理、对方也能接收的费用,只要达成一致,找到律师签署合同,明码标价即可。有些洲甚至可以选择婴儿的性别,以及要求代孕双胞胎,即植入一个以上的胚胎。但在加拿大,选择婴儿性别是违法的。同时,除非有医生针对个案的分析和允许,否则不会为母体植入一个以上的胚胎。 

多伦多西乃山医院的生殖专科医生Dr. Crystal Chan在接受《加拿大都市报》专访时表示,虽然她曾在美国经受过培训,也掌握性别选择的试管婴儿技术,但是回到加拿大就意味着遵从加拿大的法律法规。她强调在加拿大选择婴儿的性别是严重的刑事犯罪,不可以身试法。

据Sally介绍称:有对婴儿性别有需求的加拿大客户,往往透过在美国进行受精卵的培植并选择性别,然后把加拿大的代孕母亲接到美国接受移植,成功后再回到加拿大生产,这样既满足了需求,也规避了法律上的限制。

对于加拿大法律滞后于现实社会的发展,律师Nancy声称:现在的代孕法律很像20世纪前20年加拿大的禁酒令,想喝的人总可以透过地下酒吧、走私、私造、黑市等弄到酒,最后只好修改法律。她认为 “如果法律不更改或者不接受更多的需求,那么最终它将推动更多非法渠道的滋生”。

坊间有传言称一些需求者在代孕结束后,暗地裡会赠予代孕母亲一些昂贵礼物,或者想通过赠与钱财表示感谢,也有人为争抢仅有的几个代孕妈妈名额,会无所不用其极地增加自己被代孕妈妈选中的机率,对此律师Nancy再三强调,在加拿大给代孕妈妈的服务以任何形式的补偿,都是犯法的,要负刑事责任,有可能会被判50万以上的罚款或10年的监禁,是最严重的犯罪之一。一旦政府追踪到这样的情况发生,代孕妈妈会成为证人出庭,而付钱给她的父母,将会为此付出牢狱之灾的代价,不论他们是不是加拿大人,都会被起诉。她奉劝民众不要因为迫切寻求代孕母亲而走极端,要依法依规。

但因为法律严禁代母收费,道致自愿的代母愈来愈少,“现在有很多胚胎就那样冻在医院裡,可能永远没有重见天日的那一天,” 代孕中介的Sally说她为此表示无奈和悲哀。

事实上,加拿大法律就代孕妈妈因代孕而产生的“合理费用”报销一说,也存在着很大的模糊点和争议,因为政府没有明确说什么可以拿来报销什么不可以,联邦衛生部只是提议每个涉及于此的代孕妈妈必须保存好相关证明材料,但并未指出这些开销涉及的范围。

Sally表示,她认为所有跟代孕沾边的费用,都可以向有需求的父母要求报销。比如说,在怀孕期间需要吃的特殊食物,去健身房锻炼身体的开销,去做产检的路费,因为怀孕而不能工作或照顾家人的开支,只要有理有据,都是可以去索要的。

但律师Nancy则认为,这些开支应尽量在代孕的合同裡明细标明,但合理开销费用始终是一个泛泛的说法。“我们也不清楚太具体的,什么应该给,什么不该给,只能看双方的协商,”Nancy说。“未来希望政府可以出台管制政策,作出明确规定。”“政府应该有一个专属的监管机构,监督并允许可以适当的补偿代孕妈妈的服务。管控哪些费用可以付或者不可以付,甚至为这笔服务费用设置上限。”

政府为外国人生娃买单?

目前,有许多代孕中介打出类似这样的广告语:“来加拿大寻求代孕,不但不需为代孕妈妈的医疗付费,还可以给孩子加拿大国籍”。这类广告所传达的信息,似是暗示加国纳税人为外国友人生娃买单。对此律师Nancy称,无疑此类吸眼球的广告是在鼓励外国人占加拿大公费医疗的便宜,很不厚道,但广告所说的也是事实,所以这些广告并没有犯法。

中介代理Sally告诉本报记者:由于代孕妈妈为别人代孕的事实,一开始从家庭医生到产科医生再到医院都是了解的,所以代孕者、委托者的资料都是清晰的。如果本地某医院因接收太多的代孕产妇,影响了他们的财政预算,医院不排除也开始对为国际友人代孕的妈妈收取一些生产费用。也就是说,完全想占公费医疗的便宜,也不一定能百分百的成功。

西奈山医院生殖专科医生Dr. Crystal Chan称,目前在西奈山这样大的综合医院代孕的案例并不多,因此并没有看到本地产妇为外国父母代孕而被收费的现像。但她不排除在其他地方,医院的确会因为预算问题在收费上对外国人找的代孕妈妈有特别对待。

Sally 说:“有些新生儿,也许是一个,或者是双胞胎,出生后使用了保温箱,或做了手术等,这些昂贵的支出,最后很有可能需要国际委托者来买单。所以没有人能保障委托人一定可以凭代母而享受加国公费医疗。”

至于坊间有消息称“未来加拿大会对国际代孕需求者关闭大门”,Sally称她无法获悉该传闻是真是假。

据Nancy律师介绍,有代孕需求的国际父母在过去一直是有的,近年来在逐渐增多。

大多伦多地区从事代孕和生殖的律师并不多,大概十几个左右,但足以支持目前大多伦多地区的代孕法律市场了。

加国代孕中介盆满钵满?

表明上看,加拿大法律对代孕的盈利行为有很严格的监管,但由于缺乏专门的监管部门,以及细节化的法律条文,令政府很难监控代孕中介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律师Nancy 认为:“在加拿大卖保险、卖房子、卖烟、都要持牌;然而涉及到生命的制造和延续,这些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却不需要持牌从业,不需要培训,更没有专业的行业协会去管制他们,这应该是很让人失望的一个现像,”

Nancy举例说。“代孕中介可以为他们的服务收取服务费,我们的代孕妈妈却不能为出借了子宫为别人创造家庭而得到服务费,这不合理。”

本报记者就此透过电话向多家中介机构发出询问,结果发现不同的代孕机构不单止收费标准不同,就连服务项目也并不完全一致。在他们除的收费项目中,有为需求者寻找代孕妈妈、交代流程、安排检查、选择医院、协助沟通、联络律师,以及帮助办理新生儿移交的法律手续等等,这其中的每个环节都要收费,但并不确保一定能配对成功。

据一位行家介绍,某家代孕中介机构,一个代孕妈妈配对资料库两年使用权,缴费高达5,750加元以上。其他的相关费用,可以与客户商定收取。以此匡算,一个圆满完成结案的代孕案例,中介费用约在1万至2万加元,特殊情况特殊收费,这中间有先收费,也有“不成功不收费”的,当然也有客户最后想方设法甩掉中介的。

代孕宝宝的国籍判定

2014年,加拿大曾有一个公民身份争议极高的案例。加拿大最高法庭裁决一位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母亲,在印度生下的名为Nanakmeet Kandola的孩子,不符合“加拿大公民”身份,因为这位母亲是通过借精借卵再植入自己体内的方式,代孕生下了孩子。也就是说孩子虽然是她所生,但与她完全没有DNA的血缘关系,法院以代孕宝宝与母亲没有基因联系为由判定孩子没有加拿大身份。

Nancy就此评论称,加拿大现有的法律并不能完全解决每一个案例,但终将把这些问题推举到立法的改革。这个案例很像一对加拿大夫妇或伴侣,去国外领养了一个孩子,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把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申请成为加拿大公民。《加拿大人工辅助生殖法规》允许我们代孕生子,但移民法部却可以藉没有血缘关系否认其公民身份,这是矛盾的。所以,Nancy建议,当国际需求者来加拿大寻求代孕前,或者加拿大人去其他国家寻求代孕,都应该在行动前多了解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

据一位知情者透露,目前也有中国的夫妇看中加拿大优良的代孕环境,他们寻求寻找加国代孕母亲为他们生产一个“加拿大制造”、拥有加拿大国籍的孩子,但按照中国的法律,孩子一旦回到中国跟随父母入户口变为中国籍,在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情况下,这也意味着孩子自动放弃了加拿大国籍。当然在孩子长大后可以选择返回加拿大。

去年11月29日,安省通过了《所有家庭都是平等法案》,其中一条明确指出,采用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子女的父母以及代孕所生子女的父母,均可通过合法的书面手续获得法定父母地位。代孕母亲把孩子转交给委托人的手续也得到了简化。代孕妈妈只需要用书面同意的形式,放弃代孕母亲对孩子的父母权益,即可让委托者获得孩子法定父母地位的权益。

Nancy说:“过去还需要走法庭程序,现在则简化了许多,这是我很高兴看到的。”

需要指出的是,按照加拿大法律这个书面同意书并不能在孩子7天大之前签署。代孕妈妈和委托者从孩子出生到孩子满7天这段时间裡,共享父母权益并共同承担责任,7天以后依据书面同意书分割权利。

如果代母拒绝或无法签署这份同意书,那么有需求的父母可以向法庭申请走法律程序,要求拥有孩子的父母权益。

法案同时明确:“代孕合同在法律中是不能强制执行的,但可作为证据。

Nancy对此法案相当的困惑。一个由律师费尽心力为客户起草和安排签署的合同,最后有可能不被法律认可执行,但法律又明确必须要在进行代孕前签署代孕协议。

但Nancy承认:到目前为止她还没有遇到过代孕妈妈产下宝宝,拒绝把父母权益交给有需求父母的案例。

给寻求代孕父母的建议

在寻求和确认代孕关系时,律师的作用相当重要。不论是作为有需求的父母一方,还是作为代孕妈妈一方的代理律师,在做代孕相关的法律合同的时候,律师会确保当事人的需求能够最大化地被满足。Nancy称她常常会建议双方都要想到最坏最尴尬最不可预料的情况,在合约中明确化,作好未雨绸缪的打算。

此外,代孕合同中,通常在可报销的开支方面没有太过于具体的提及。但是“合理开支”的范围与细节应该在合同中有所体现并且得到双方的认可。

Nancy指出争议非常大的一点是关于代孕母亲怀孕过程中以及生产后,双方参与孩子成长过程的量度、互相干预的程度深浅,这些都是容易产生分歧的地方。正因为如此,一份详尽合理、明确双方职责、保护双方权益的合同的存在是非常必要的。

有著华裔背景的生殖专科医生Dr.Chan表示,在著手开始代孕或寻求代孕前,不论哪一方都应当在医生或诊所的推荐下咨询社工(social worker)或心理医生,为成为代孕妈妈或成为代孕宝宝的父母作好足够心裡和精神上的准备。尤其在面对日后家庭关系的处理上,双方都需要有更多的情感支持。

代孕中介结构的Sally则认为,对国际有需求的代孕父母来讲,一定要做好钱的充足准备,用于应对在加拿大等待代孕宝宝出生期间的一些超出计划外的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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