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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8日 星期四 11: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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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加拿大籍毒贩

加拿大华裔毒王海外落网 每年700亿美元交易

【加拿大都市网】荷兰警方证实,有“亚洲毒王”之称、近年穿梭港澳台的加拿大华裔毒枭谢志乐(Tse Chi Lop,音译),上周五在阿姆斯特丹落网。他涉嫌在十多国走私冰毒、海洛英及俗称K仔的氯胺酮,其组织操控亚太地区每年达700亿美元(逾5417亿港元)的毒品交易。谢志乐被列为全球头号通缉犯之一,可与绰号“矮仔”(El Chapo)的墨西哥著名大毒枭古斯曼(Joaquin“El Chapo”Guzman)相提并论。 荷兰警方发言人阿林(Thomas Aling)表示,应澳洲警方要求,在阿姆斯特丹斯希普霍尔机场拘捕谢志乐,期间并没有遭到反抗。当局称,预计谢志乐在出庭应讯后就会被引渡到澳洲。阿林指谢志乐被列为头号通缉犯,根据收到的情报将他拘捕。荷兰警方未有透露更多法律程序,暂时未悉谢是否有律师。 据澳洲传媒报道,从台湾出发,在荷兰转机飞往加拿大时落网。澳洲联邦警察指,他涉嫌自2008年起,贩运数以10亿澳元(59亿7千万港元)的毒品到澳洲。 谢志乐别名为“三哥”,他旗下贩毒集团“公司”(Company)跨国生产及贩运冰毒、海洛英、K仔,集团直接或关接参与2015年1月以来至少13宗贩毒案。“公司”据报由来自香港、澳门、台湾及日本多个黑帮组成。 据禁毒官员表示,“公司”这个贩毒组织非常富有,估计年度总收入在38亿美元至177亿美元(294亿至1370亿港元)之间,而且纪律严明,经验丰富,许多方面都比拉美的贩毒组织要复杂严谨的多。 因为行事低调且严密,警方对这个组织所掌握的讯息特别少。澳洲联邦警察2019年10月领导全球约20个执法部门,展开历来最大规模、针对亚洲贩毒集团的行动,目标人物就是谢志乐。 根据多国的打击毒贩资料,56岁的谢志乐在广东出生,曾居于加拿大多伦多,近年经常穿梭香港、澳门和台湾三地。过去这几年他几乎都住在香港,2019年移居台湾,但他遭台湾政府驱逐,因此这次计划回到加拿大,却在荷兰转机时被拘捕。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东南亚及太平洋办公室负责人道格拉斯(Jeremy Douglas)表示,谢志乐的家人都还在加拿大,因此谢志乐认为加拿大是他的避风港。 道格拉斯两年前接受传媒访问时,曾把谢志乐与墨西哥大毒枭古斯曼,甚至哥伦比亚已故大毒枭埃斯科巴(Pablo Escobar)相提并论。 另外,谢志乐又成功集结各国黑帮组织一同分享利润,例如加拿大的“大圈帮”(Big Circle Boys)也有一份。道格拉斯说,这代表加拿大的毒品问题、甚至洗钱问题等都与谢志乐的集团脱不了关系。 道格拉斯指,过去数年来一直与澳洲、中国、缅甸等国家的警察合作来追踪谢志乐。     谢志乐1998年因走私海洛英到美国,在香港被捕及引渡到美国纽约受审;翌年被判囚9年,至2006年获释。公司纪录文件显示,谢志乐2011年在香港注册一间投资公司,令警方怀疑他又开始贩毒。 据悉他出行乘坐私人飞机,聘用泰拳打手做保镖,与一群被称为“亿万富翁俱乐部”(Billionaire’s Club)的毒贩和毒品制造商称兄道弟。和拉丁美洲的大毒枭不同的是,他非常低调,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中年男子。早前有报道指,他曾在澳门赌场一夜之间输掉六千六百万加元却面不改容。 谢志乐的最重要合伙人之一是中共三合会“14K”(14K Triad)有组织犯罪集团领导人、中共人民政协委员尹国驹(Wan Kuok Koi)进行制裁。 美国上个月根据《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Global Magnitsky Act)制裁尹国驹,称他从事毒品贩运、敲诈勒索、人口贩运以及通过投资赌场、房地产和加密货币等手换来让其从中国获得的不当利益合法化。 图:路透社 v01  

辽宁省高院指原判量刑过轻要求重审 加拿大籍毒贩或面临死刑

■辽宁省法庭29日开庭,有记者及多名加拿大人旁听。 中央社/网上图片   本报讯 华为公司副董事长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之后,中加关系急转直下。继中国逮捕3名加拿大公民后,29日一名涉嫌企图走私高达220公斤冰毒的加拿大籍毒贩谢伦伯格在大连接受二审。辽宁省高院认为,嫌犯一审判决入狱15年,量刑过轻“明显不当”,要求重审。根据中国《刑法》,该加拿大男子有可能面临死刑。 ■■图为高院认定一审量刑过轻。 网上图片   检方指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在2014年11月19日抵达大连,按照另一名毒贩的指示,分装一批在大连货仓的220公斤冰毒,并准备把毒品放入轮胎走私运往澳洲。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警方接到报案后在货仓搜出300多袋塑料颗粒,其中15袋为白色晶状物品。 本案由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15日一审,于今年11月20日宣告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走私毒品未遂,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人民币,驱逐出境。宣判后,被告提出上诉。 该案从案发到一审,中国官方原本一直低调进行,没有任何媒体报道,只有加拿大驻华使馆派员到庭旁听。直到今年12月1日,华为副董事长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之后,上周突然有大连官方媒体报道,有一名加拿大毒贩即将公开二审,且所涉及毒品数量巨大。 29日下午2时,本案二审开庭,各界民众、部分中外媒体记者50余人旁听了庭审。辽宁省高院29日晚间发布消息,被告人罗伯特“极有可能参与了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在走私毒品犯罪过程中起重要作用”,一审法院认定其为从犯和“犯罪未遂”并从轻处罚明显不当,建议发回重新审判。根据中国《刑法》以及和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解释,走私、运输、贩卖海洛英或甲基苯丙胺(冰毒)50克以上,或是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处以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