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加拿大联邦法院上月驳回中国籍男子林炳秋(Bingqiu Lin,译音)就申请难民身分被拒所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联邦法院裁定,移民部否决偷渡来加的林炳秋的申请有充分理据。
据法庭文件显示,林炳秋自称因参加教会活动而遭中国公安通缉,在2016年5月12日在“蛇头”安排下搭机离开中国,并经由其他国家辗转飞往加拿大。林炳秋称,他在抵加前毁掉自己的中国护照,而其他证件包括登机证则交予“蛇头”处理。
文件显示,林炳秋于2016年5月22日飞抵加拿大并随即申请难民身分。该年8月24日,难民保护局以并非真正教会成员,也非在中国被通缉人士为由,否决林炳秋的申请。2017年2月1日,难民上诉局驳回他的上诉。林炳秋申请司法复核的理由是难民上诉局拒绝接受他的新证据,包括由一家多伦多教会发出的信件,以及中国教友遭中国当局囚禁的资料。林炳秋声称申请被拒后才获得这些新证据。
联邦法院法官麦克维(Glennys McVeigh)在判词中指,据上诉规定,林炳秋向上诉局提出新证据时,有责任说明对个案的影响,但他并没满足规定。因此,林炳秋向法院解释证据对他的帮助无补于事。而即使难民上诉局没接受新证据,也不代表难民保护局及难民上诉局的决定有不合理之处或违反了程序公义
麦克维裁定,她同意上诉局指,林炳秋未能提供“有说服力”证据,证明他无法在中国信奉基督教。她又同意林炳秋用以申请难民身分的理由不可信,因此驳回司法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