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男贩产大麻判入狱 上诉期被令递解出境 司法复核胜诉重审

加拿大都市网

■■移民部拒绝押后申请人递解出境聆讯,联邦法院认为不合理。网上图片

星岛日报综合报道

一个华裔永久居民男子因贩卖及生产大麻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2个月。申请人就判刑上诉到安省上诉庭,并要求移民部押后举行递解出境聆讯,以便等候上诉庭判决,不过要求被拒。移民局其后向申请人发出递解令。为此,申请人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核。经过审理,联邦法院裁定申请人胜诉,个案发还予移民部另一官员重新决定。

申请人为30岁中国公民李温文(Wen Wen Li,译音)。在2005年5月,他以获担保永久居民来到加拿大。 8年后的2013年5月19日,他在警方突击搜查大麻种植场的行动中被拘捕,并被控以藏有大麻作贩卖用途及非法生产大麻的罪名。

申请人指移民部程序不公平 随着法官在2015年12月14日裁定申请人罪名成立,申请人入禀安省最高法院,就强制最低量刑制度提出宪法挑战,可是安省最高法院在翌年3月裁定他败诉,他被判处入狱12个月。

他其后就判刑上诉到安省上诉庭。 在2017年7月,当局以申请人犯下严重刑事罪行为由,通知他要出席移民部聆讯,以确定他是否要被递解出境。同年8月9日,移民部向他发出递解令。

申请人现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核,要求联邦法院搁置移民局该项决定,并发还个案予移民部另一官员重新考虑。

他在文件中指出,在2017年7月接到要出席移民部递解出境聆讯的通知后,已要求移民部押后递解出境聆讯,以待安省上诉庭安排在同年11月1日举行的刑期上诉审讯,但遭拒绝,而鉴于强制至少12个月刑期条文所限,他无法就移民部的决定,向移民上诉局提出上诉,于是入禀联邦法院,寻求司法复核。

同时,申请人称,移民局在拒绝押后聆讯时程序不公平,没有全面考虑各项因素,包括在此之前,他是否曾要求过押后聆讯;他于何时提出押后要求;押后聆讯的理由;以及批准他的押后聆讯要求,会否不合理地推迟聆讯日期,又或会否造成不公正。

联邦法院法官博斯韦尔(Keith M. Boswell)于2018年4月9日在多伦多审理此宗司法复核申请,并在同年5月4日作出判决,指递解出境令发出时,安省上诉庭何时作出裁决迄未确定,在这情况下,移民局拒绝申请人押后进行递解出境聆讯,继而发出递解令,实属不合理和不公平,因此接纳申请人的司法复核要求,个案发还给移民局另一官员重新审批。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延伸阅读

通便排宿便更防大肠癌!不用吃药吃通便剂 1种水果比香蕉强!

汽车故障代码读取器!增强型通用OBD II扫描仪有闪购折上折!

银行存款不足透支费用设定10元上限

多伦多油价明日再降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