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充分 华人女子自称法轮功学员申请加国难民遭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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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
■■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多伦多办事处。星报图片

星岛日报综合报道

联邦法院本周驳回一个自称在中国练习法轮功而担心遭迫害的妇人,就联邦公民及移民部否决她与家人的难民申请所提出的司法复核。

联邦法院在判词中表明,公民和移民部考虑过申请者所提供证据后,认为该申请人并非真正法轮功学员,而这个决定公平和合理,因此法庭驳回有关的司法复核申请。

据案情显示,在2017年2月,本案主要申请人林泽璇(Zexuan Lin,译音)和她的丈夫郑水根(Shuigen Zheng,译音),以及他们两个未成年子女,以林泽璇在中国练习法轮功而担心遭迫害为由,申请加拿大难民身分。

在2017年5月,联邦公民及移民部辖下难民保护处(Refugee Protection Division,简称RPD),举行聆讯后以林泽璇并非真正法轮功学员为由,否决林泽璇一家四口的难民申请。
在2018年2月,难民上诉处(Refugee Appeal Division,简称RAD)驳回林泽璇的上诉。林泽璇遂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核。

两张图片也不是充分证据

据案情显示,郑水根曾于2015年7月独自来到加拿大,而林泽璇则自称在2016年4月,开始练习法轮功以舒缓更年期身体不适征状。

在2016年9月,郑水根与林泽璇决定带同两个未成年子女赴加,顺便打探子女在加国留学机会。在2017年1月,他们一家四口持旅游签证抵加,但他们在加国期间,林泽璇之母致电女儿称,中国公安部门已拘捕多名与林泽璇一起练功的学员,并且正在追查林泽璇行踪。

RPD在聆讯中,询问林泽璇有关法轮功的基本认识,例如法轮功的五套基本练习动作,以及核心教义等。不过,林泽璇的回答并未能令聆讯官员相信,她是真正的法轮功学员。例如,林泽璇无法正确说出五套练习动作其中三套的名称,混淆了三套基本动作之目的,也未能指出法轮功三大教义。

此外,林泽璇提供两张据称可证明她与一班法轮功学员集体练习的照片。不过,RPD认为,其中一张照片并没有清楚显示林泽璇在图中,而另一张则只显示,她只是在多伦多站在一幅法轮功宣传海报前,因此这些照片并不足以证明林泽璇是法轮功学员。

联邦法院法官麦克唐纳(Ann Marie McDonald)宣判时表明,RPD及RAD的决定是基于合理判断,并无错误,法庭不会就有关决定作出司法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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