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夫妻打败加航 凭语言法获赔2.1万

加拿大都市网

联邦法院近日裁定加拿大航空公司,须向两位讲法语人士赔偿2.1万元,原因是加航机舱内部分标识只有英文,有违《官方语言法》(Official Languages Act)。

据加通社报道,2016年加航乘客迈克.泰保杜(Michel Thibodeau)和莲达.泰保杜(Lynda Thibodeau)依据《官方语言法》,针对加航加航机舱内部分标识只有英文,包括安全带扣上的提示词“解开(LIFT)”只用了英文等问题,向官方语言专员呈文22项投诉。

这两人抱怨称,飞机的紧急出口门上的标识,要么只用了英文,要么就是英文标识的字号比法文标识要大。另外,他们还注意到安全带扣上的提示词“解开”这个词,只用了英文却没有法文。

加航指解读《语言法》太严苛

他们还抱怨说,在纽奔驰域省弗雷德里克顿(Fredericton)机场,用法语播报的登机声明,也不像用英语播报的那么详细。两人认为,加航系统地侵犯了讲法语人士的语言权利。而加航则表示,这两位乘客对《官方语言法》的解读过于严苛,并认为,该法案并没有要求两种语言的标识非要完全一致,只要基本相似即可。

关于安全带的问题,加航表示,对于“解开”一词如何标注那是飞机制造商的事,并指出在航班起飞前,加航已经用完整的英法双语,向乘客说明了如何使用安全带。

然而,联邦法院大法官圣路易(Martine St-Louis),并不认同加航的解释,法官裁定加航须向投诉人写信致歉,并向他们支付总计2.1万元的赔偿金。

迈克和莲达之前曾多次投诉加航的语言违法行为,他们上一次控诉加航的案件,上诉到了最高法院。然而,最高法院裁定在国际航班上,加航可以不必遵照《官方语言法案》的有关规定,当时两夫妇因此败诉。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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