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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综合报道】卑诗省一名法官裁定,警员在天车拘捕及扣留一名携有枪械的男子时做漏了一件事,侵犯了对方的权利,因此不接纳有关的供词和证据。
法官邦德(Patricia Bond)裁定,大温地区运输警察(Transit Police)侵犯了一名携带枪械的男子的宪法权利,因此其证供及缴获的枪械不能作为呈堂证据。
本月2日,两名警员在天车截下了扎纳塔(Mateo Zanatta)查票,在其背包搜获枪械。
省级法院本周公布的裁决书内容指,札纳塔的代表律师认为,警方对其当事人进行的扣留、盘问、搜身和随后的逮捕均属违法,因此对其背包进行搜查也属违法。
裁决书显示,札纳塔当时向警员说:「给我开罚单吧,我没有车票。」并表示自己很赶时间,要立刻离开。
警员询问札纳塔他是否正在受到宵禁或限制令限制,对方回答「是的」。警员表示要以违反限制条件为由扣留札纳塔,并询问他的姓名和出生日期以作核实。警员告诉他,如果查明违反条件情况轻微,会给他开罚单然后让他离开。
问题在于,警员在表明拘留札纳塔时,没有按照法律要求发出警戒词。警员解释,这是由于当时列车在行驶中,车厢很嘈吵,他听不清楚对方的说话,于是打算等到他们下车后才做。
然而,警员当时仍继续与札纳塔交谈,询问他因犯何事而被限制,札纳塔回答是涉嫌刺伤他人而被控告严重伤人。
图:Transit 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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