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12日)消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部长级干部潘良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潘良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潘良利用担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助理政务专员、副局长、局长,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部长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去年12月12日消息,潘良被查;今年6月8日消息,潘良被开除党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