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近日发生一宗极为残忍的谋杀案,当地一名男子因追求前女友被拒,竟然闯入对方家中捅刺对方数十刀,期间更试探鼻息再补刀,致其当场身亡。一审法院认为,考事件属“情感纠纷”,判处被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但死者家属认为,女方早已明确分手,但被告多次威胁,犯案手段极其残忍,要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谈判破裂强闯前女友家中
内媒《扬子晚报》报道,事发于2025年9月15日下午,约40岁的朱某虎与其家人到前女友朱某群父母家中要求复合,但遭到对方拒绝。至当日下午4时,朱某虎独自返回现场并与对方隔着围栏谈话,但仍然被拒,被告随即冲入屋内并持刀猛刺死者。
据闭路电视画面显示,朱某虎直接割破死者颈部大动脉与气管,导致对方大出血到底。然而,朱某虎数度用手试探朱某群鼻息,确认仍有呼吸后便继续补刀。犯案结束后,朱某虎持刀刺向自己腹部便随即逃离现场。对此,朱某虎表示,“投案也是死,不投案也是死,自杀算了。”






死者家属透露,两人于2024年下半年短暂交往,但因朱某虎性格暴躁、欠下巨债且社会关系复杂,女方早已于2025年6月提出分手,并搬回父母家中躲避。然而,朱某虎曾多次电话骚扰及发出死亡威胁,在案发前一个月更曾向亲戚透露“若不和好就对她不客气”。
检察院:动机卑劣属量刑畸轻
7月31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朱某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尽管被告不符合自首条件,但鉴于案因“情感纠纷”引发,朱某虎无犯罪前科且如实供述主要案情、当庭认罪,决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家属民事损失3.9万元人民币(约4.5万港币)。
死者家属对判决极度不满,强调女方早已明确分手,被告却仍然多次威胁并有预谋作案,而中途试探鼻息再补刀的手段极其残忍,认为死缓判决过轻。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同意家属诉求并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指女方早已提出分手并躲避纠缠,“情感纠纷”不应再作为从轻处罚的理由。
检察院强调,朱某虎出于卑劣报复动机,实施有预谋故意杀人,且在被害人家门口持刀猛刺数十刀,作案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大。被告事后亦未有积极赔偿损失,双方矛盾并未化解,即使其当庭认罪,亦不足以构成从轻发落的理由,认为一审法院判处死缓属于量刑畸轻,要求上诉法院依法改判死刑立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