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不幸 浴火重生:这个香港女孩都做了什么?

加拿大都市网

■左起:刘露菲警长、副警察总长源植勉、Bonnie Levine、何思瑶、警员Elaine Seed及高级警长何江良在警民一家亲晚宴捐款仪式合照。本报记者摄

■何思瑶(左)最近获得总督颁发受害人服务奖。

■2007年何思瑶在士嘉堡家目睹继父杀死母亲及外祖母。星报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多伦多受害人服务协会(Victim Service Toronto)现任计划统筹和危机处理顾问何思瑶,10年前于13岁时经历继父斩杀母亲和外祖母后自杀事件,身心受伤之际获受害人服务协会义工扶助重新站起来,时至今天,更参与协会工作,帮助其他受害人,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对她的支持。

多伦多市民若不幸成为一宗案件的受害人,首先当然是警方介入调查,但受害人因涉案时所受震撼及心灵创伤,非一般人可以理解。如果受害人感彷徨需要人协助时,非牟利机构受害人服务协会就会登场。
该会现任计划统筹和危机处理顾问何思瑶是香港移民,2007年她才13岁时,与母亲、继父及外祖母同住在士嘉堡,她亲眼目睹粗暴的继父杀死母亲及外祖母。她侥幸及时逃出。当时她全身满是鲜血,拍邻居门求救,而她的继父杀人后,自杀身亡。
她称,经历的一切犹如发生于昨天一般。她记得自己感到有罪,但同时亦记得受害人服务协会义工帮助她换上新的衣服,并立刻通知她在香港的亲戚和协助她们取得快速签证来多市。此外,又协助她以孤儿身分找寻新的生活。
最特别是她在怀雅逊大学社工系毕业后,开始找寻工作时,才将她的生命历程和受害人服务协会连在一起。何思瑶强调,受害人服务协会对她来说并非一项短期的服务。
何思瑶指出,她当年并不知道帮助她的是多伦多受害人协会,直到她向受害人服务协会申请工作时,才发现原来自己曾经是受惠者。

受助华人每年逾2000名

她十分高兴自己能够在救援人员及警方处理现场后,可以接触到受害人,给他们帮忙,因为她知道受害人正可能处于一生人最弱势的时刻,伸出援助之手,能够令受害人感受安全及稳定,以及各样事情都回复控制的感觉十分重要。
受害人服务协会帮助的人中,华人占近一成。多伦多受害人服务协会行政总裁Bonnie Levine表示,协会是帮助有需要的受害人,不分种族语言。据协会统计,多伦多受害人服务协会每年服务的受害人当中,华人占逾2,000名。
多伦多受害人协会计划统筹及危机处理顾问何思瑶称,她们全天候为受害人服务,该机构很多个案是由警方转介,但亦有社区服务机构、社工及学校等。她们接受求助电话,如果受害人同意会面,她们会去医院、罪案现场、警署、学校或住宅。
何思瑶又称,协会接到很多家庭暴力案的受害人求助,她们与受害人见面时,首先会问对方现在需要什么协助,以及疑犯是否已经被警方拘捕或仍然在逃等,因为她们要确保受害人已安全,然后才问她是否需要衣服、食物、交通工具及临时居所等,以确保她能够得到应有支援。

大部分经费来自社区捐款

何思瑶透露,多伦多受害人服务协会大部分经费是来自社区捐款,亦透过筹款活动,及小部分来自省及市政府拨款。协会每年为2万名受害人服务,其中包括说广东话及国语的华人。
她指出,受害人服务协会并不单只为家暴受害人服务,而是差不多为所有类型案件的受害人服务,但她们接触的以家暴居多,亦有自杀、性侵犯及凶杀案等。华人遇到这种事情,她们多不愿意给其他人知道或感到羞耻,而受害人协会向她们提供帮助,协会并非一个考评团体,协会义工并不会告诉受害人,她要如何去做,义工们只会问受害人需要什么。

share to we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