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警方友情牌诱供得手 法官:“认罪”无效

加拿大都市网

■■保安录影片段中的三名被告。法庭展示图片

综合报道

警方为调查一宗3年前发生的凶杀案,派出卧底探员与疑犯接触,并一起前往赌场、酒吧及脱衣舞厅等地消遣谈天。虽然卧底探员最终取得疑犯信任,成功诱使疑犯说出案发经过,但不被法官采纳为合理证供。

2015年12月30日,凶案死者诺尔丁(Zaher Noureddine)和同事康里(Mitchell Conery),在离开位于央街(Yonge St.)夹埃格林顿大道(Eglinton Ave.)附近的餐厅时,被三名陌生人袭击,该三人在当晚曾经喝酒和吸毒。受害人康里作供时称,当时有一名男子命他交出钱包,并把他打倒在地,当时他还看到另两名男子袭击诺尔丁。

■■死者诺尔丁。脸书图片
 

诺尔丁被袭后因头部受重击死亡。多伦多警方事后透过保安录影片段,锁定三名疑犯。在2016年3月,警方决定采取卧底行动,希望借此诱使疑犯说出事情真相。

不过,最高法院在2014年曾经裁定,假如警方卧底以接纳疑犯加入某犯罪组织为名,诱使疑犯说出案情,将不被视为有效的呈堂证供。因此,警方决定打“友情牌”,派出卧底探员假扮正当商人,与案中被告史密斯(Patrick Smith)“交朋友”。

扮商人往脱衣舞厅一起消遣

一名化名K的卧底探员,成功与史密斯展开深入交谈,并取得史密斯的电话号码。两人随后多次相约前往赌场、喝酒及脱衣舞厅消遣。

两人谈论的话题包括女人、派对、打斗及毒品等,史密斯称他喜欢打架,并学过武术。到了2016年4月12日,史密夫向卧底探员表示,他杀害了诺尔丁。不过,法官大众特尔(Maureen Forestell)却指,疑犯向卧底探员作出的“认罪”,不被法庭采纳为有效证供。尽管如此,史密斯依然被定罪。

28岁被告史密斯上周四被判一级谋杀罪不成立,但二级谋杀罪成立。另一名34岁被告莫雷拉(Matthew Moreira),被判误杀罪(manslaughter)成立。第三名被告32岁的康明斯(William Cummins),则仍然面对一级谋杀和抢劫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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