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编剧再指《一出好戏》抄袭:不要用“碰瓷”来侮辱我

加拿大都市网

近日,一位名叫于梦媛@炅灵子Bess 的作者在微博发文,称黄渤的《一出好戏抄袭借鉴了她的剧本《男人危机》,在故事题材与人物角色上都有雷同之处。

19日晚,于梦媛发文《你们要的石锤与一些回复》对网络上的质疑进行回复。

  原文如下:

  沉默了一段时间终于决定再次发声,因为无孔不入的网络暴力终于削弱了一些给了我一些喘息的时间。首先非常感谢那些支持我鼓励我的朋友们,也非常理解那些支持黄渤的朋友们,但无论是站在哪一方的朋友们,我都希望你们能够冷静地、理智地、公平公正地看待问题,不要带有个人情绪与情感,更不要无条件地支持,要有理智地支持。下面我回复一些网上存在的质疑声。

  一、《一出好戏》2010年便有了创意?

  1)2010年的证据在哪里?

  首先,《一出好戏》的原始编剧究竟是谁?是站出来的周海丰(并不在七大编剧之列)?还是2016年在广电总局注册的邢爱娜?还是黄渤自己?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官方答案。

  那么我只能先回复一下自称为原始编剧的周海丰。(周为什么不在七大编剧之列,这件事很值得深思。)周海丰晒出来的word文档的截图是法律不生效的(日期可通过技术手段修改)。并且截图也没有呈现出完整故事线。倘若《一出好戏》的编剧团队2010年便有了剧本,请拿出法律生效的证据来,请不要用一些口说无凭或在法律上站不稳脚跟的“事实”来带节奏。我也完全可以说我2007年便有了故事的创意,但2013年才报批立项,然后将未连网的电脑时间改回到2007年,生成一个word文档,把剧本复制粘贴上,截一些图发到网上,并找来一些朋友替我作证说我确实早在2007年便跟他们提过这个创意。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请拿出法律生效的证据来进行有效的回击。

  2)一成不变的《一出好戏》?

  退一万步讲,就算《一出好戏》方2010年便有了剧本,但2016年才报批立项,这中间的六年时间里,你们封笔不改了?2010年的版本,与2016年的版本,与如今2018年上映的版本是一模一样的?如果是,请拿出法律生效的证据来。如果不是,那么2010年的版本与2018年的版本之差是哪里来的?如果这期间你们看过别人的剧本,把里面的内容融入到当初的创意中,才得来了最终的修改版,这种行为怎么界定?

  3)创意撞车,当时不怕剐蹭,事后却指责碰瓷?

  如果黄渤方2010年便有了《一出好戏》的创意,那么当我2013年递交剧本的时候,难道你们就没发现两个故事创意雷同吗?没有吃惊居然连主角的名字都如此相似吗?没想过是不是自己的剧本提前泄露被借鉴了吗?你们看过剧本后竟然如此淡定地放虎归山让我们继续筹备我们的电影,我们万一捷足先登,电影先问世了呢?难道你们就那么自信满满地断定我们的电影最终会夭折?难不成你们有预知能力?按照正常的逻辑,当看到有人递到眼皮底下的剧本与你们正在筹备的电影创意撞车时,难道那么专业的一支团队就未曾想过要与对方谈谈来规避创意撞车的风险吗?我作为一个新人,当然也不希望与当红影帝的电影创意撞车吧?我撞得过吗?

  4)五、六年未曾磨好的剑终于在别人的剑折了之后磨好了?

  如果黄渤方2010年便有了《一出好戏》的剧本初稿,为什么等到2016年才报批立项?据说这期间一直在磨剧本?磨剧本…….这真的很值得推敲不是吗?证明你们对2010的创意版本也不甚满意不是吗?我们的电影是在2015年下旬因为演员迟迟签不下来才不了了之的。我们的拍摄许可证刚过期,你们五、六年未曾磨好的剧本终于磨好了,在2016年中旬正式报批立项。这在时间上是否有些蹊跷呢?

  5)避免撞车的最佳方式是急踩刹车!

  我必须声明,我们从2013年开始与黄渤方沟通的过程中,对方只字未提他们正在筹备一部与我们的电影创意雷同的电影。创意撞车这种两败俱伤的事情完全可以提前避免,但对方没有积极地避免,而是放之任之,实属不像一支专业的团队会犯下的错误。就算对方有某种超然的预知能力认定我们的电影会在《一出好戏》上映之前便夭折,无需提前规避创意撞车的风险,也该为了避嫌将我们的剧本拒之门外避而不看,并且明确表明“不好意思,剧本不能看,没有看过”。

  6)黄渤方为什么没有买剧本?

  这时大家一定有疑问,为什么黄渤方当初没有购入我的剧本,而是选择借鉴?真正的原因只有他们自己清楚。我只能提供一些猜测,首先我不是一个要投稿的小编剧,我们是以影视公司的名义邀请对方出演男一号,所以这不是购买一个剧本那么简单的事情,而是要购买一个项目的事情,到底值不值?其次,“洗稿”行为在圈内已屡见不鲜,这不是搬运工式地抄袭,而是通过聪明的手段将原稿的核心创意盗取,我想很多抄过论文的学生也会懂该如何规避风险地“洗稿”。所以,当免费的午餐已成为常态,谁还会花钱去吃饭呢?

  二、黄渤方看过剧本的证据在哪里?

  2013年至2015年下旬,我们不止一次通过不同渠道递交剧本并进行沟通。下面是经过公证处公证过的邮件内容。黄渤工作室在邮件里亲口承认看过《逃离囧境》,但感觉故事题材与人物角色都不太适合,只字未提故事题材与人物角色都与他们正在筹备的电影撞车的事情。

公证书公证书
公证书公证书
公证书公证书
黄渤方回复公证书版黄渤方回复公证书版
黄渤方回复截图版黄渤方回复截图版
 

  三、我在碰瓷?

  什么叫碰瓷?我理解的碰瓷是无中生有,例如汽车并没有撞到我,但我倒在地上说我被撞到了,说得官方一些就是诽谤。如今是个法治社会,我无中生有捏造了一个故事来抹黑一位毫无污点与负面新闻的粉丝成群的当红影帝,并实名举报,我想我不是你们口中说的想红,我是想死吧?

  我深知诽谤的严重性,也不会做漠视法律的事情致自己于不利。请不要用“碰瓷”这样的词汇来侮辱我,请直接用带有“诽谤”二字的诉状来告我,谢谢!

  四、关于剧本与相似度

  大家在讨论相似度的问题时,似乎忽略了一个大前提。

  拿考试为例,如果身处两个不同考场的考生写出的作文框架雷同,这叫“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但是同个考场中相邻的两个考生,其中一个考生看了另一个考生的作文,自己也承认看过了,结果写出来一个框架雷同但细节重编的作文,然后告诉老师,我在看他的作文之前就构思好了,这纯属巧合。监考老师居然信了,并指责被看的考生为“碰瓷”。这个故事是不是听起来有些侮辱大众的智商呢?

  同理,如果《一出好戏》与黄渤方毫无关联,那么我只会觉得这纯属巧合。但是,问题就在于,我们于2013年便给黄渤方递交过剧本,黄渤方的回复也承认看过了,那么这一切我就无法用“巧合”来定义了。

  我先前晒出来了一个自己总结而出的相似度对比,可能有些人把它误会成了复制粘贴比对了。确实,我承认,两个剧本中有诸多不同的地方,但是你们也必须要承认两个剧本中也有诸多雷同的地方。这些雷同在黄渤方承认看过剧本的前提下,真的是“巧合”二字便可撇得一干二净的吗?

  我再次声明,我从未说过黄渤方完全搬运工式的抄袭了我的剧本,我一直强调的是对方在规避了风险的情况下借鉴了我的故事框架与人物关系,但针对于细节进行了有意识的重编。挑出来所有不一样的地方以此全盘否定与忽视了所有雷同的地方,这种偏袒的行为真的妥当吗?

  对于抄袭的鉴定属于专业领域的范畴,以一些网友截止至今日的所作所为来判断,(我放出来再多的证据都会选择视而不见地支持自己的偶像的行为),我放不放剧本的意义只在于他们是否可以拿着放大镜找出所有不同的地方来对我进行一波又一波的网络暴力的区别。

  所以,我决定完整剧本还是交予法院由专家鉴定,文章的结尾我会针对于我上一篇长文中提及到的相似度对比部分象征性提供几张剧本截图。剧本是从邮件往来中下载下来,经过公证处公证过并存盘的。

  五、其他回应

  最后针对网上一些其他声音的回复。

  问:乔杉的照片是2015年5月拍的,你是穿越了吗?

  答:请仔细看看我之前发的长文,我明确表明了那张照片是2015年7月剧组拍摄的。这种为了黑而黑的毫无逻辑性的质疑声我今后不会再回复。

上一篇微博长文的截图上一篇微博长文的截图
上一篇微博的截图上一篇微博的截图

  问:为什么不直接告,反而来微博说?

  答:一方面,我遭受不公觉得委屈,想给自己讨回一个公道。走法律程序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没有任何一个官司是必胜或者必败。法律程序我一直在走,但是如果最终法律不能给我一个公道,那么我可不可以从道义层面上让广大群众给我一个公道?

  另一方面,我对圈内这种不正常的正常现象感到无奈与寒心。我想揭发出来让大家知道。揭发难道不就是揭开让大众发现吗?我不发声大众又怎会知道呢?

  问:七大编剧各个牛,会抄袭你一个不知名的小编剧?

  答:如果你想抄袭一篇论文,是会找那些不太出名的,大家都不知道的抄,还是找那些享誉国际家喻户晓的知名学者的论文去抄呢?

  最近有很多无名小编剧私信我,告诉我他们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只不过他们不敢站出来,而是选择了忍气吞声。今天我站出来背负骂名,承受网络暴力带来的困扰,但如果我的行为能够多多少少影响到圈内这种恶习的发生几率,我都觉得是值得的!不管你是多牛的大编剧,不管你是多牛的影帝,你错了就是错了,我也敢站出来声讨你。

  问:你长了一张网红脸,就是想红吧?

  答:首先,我的相貌与我揭发这件事情本身有任何必然的关联性吗?请大家不要把关注点放在错误的地方。其次,因为我的性格有些腼腆不自信,所以我在2010年的时候参加了作为香港娱乐圈直通车的多伦多华裔小姐竞选锻炼自己。当我获得季军以后就有香港的经纪公司找我出道,但被我回绝了。我不当演员,不当模特,不当艺人,不开直播当网红,曾经是,今后也是。如果我真的想红,我为什么不在我二十岁颜值与身材的巅峰期选择出道,而是在我三十岁颜值与身材都已走下坡路的时候选择以这种背负骂名的方式走红?这在逻辑上说不通。(不相信的朋友们,我的邮箱里还有当年香港经纪公司找我出道的证据,你们想看我也可以晒出来,只不过这不是主题,不想干扰视线。)我以后还会继续写小说、写剧本。我即便红遍全国家喻户晓,我今后写出来的作品毫无价值,也是毫无意义的吧?

  问:为什么现在才说,之前怎么不说?

  答:在看过两遍电影之前就跳出来发声会被指责是有幻想症的疯子,在看过两遍电影之后跳出来发声会被指责是电影火了在蹭热度,反正无论我什么时间跳出来都会被骂。

  首先我只有在看过两遍电影之后才能写出来相似度对比吧?我写相似度对比难道不需要时间吗?电影刚上映第三天我就发声了,这很晚吗?其次,我在第一天发现这件事的时候就发了一篇相关的微博,但随即在家人的劝阻下删除了。(如有网络高手,可找到那篇删除的微博,关注我的人当时也应该看到了)直至我发上一篇长文的前一分钟,家人都在极力地阻挠。这也是我为什么拖到晚上十点多才发出来的原因。身边有许多亲人朋友们都在劝我放弃,因为我与对方的实力判若云泥,我的发声只会给自己遭来网络暴力,他们不忍看到我承受这些。事实证明他们是对的,我最近也确实在承受着网络暴力给我带来的困扰。但是,我不后悔,我觉得我做了一件正确与正义的事情!

  问:黄渤的人品绝对不会做这样的事。

  答:我相信黄渤的人品应该不错,但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呢?再伟大的人这一生也犯过几次错误吧?我相信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人品真的不可以佐证任何事情,还是就事论事,拿出法律生效的证据进行反击比较有说服力。

  六、结语

  我与律师团队正在准备诉讼材料,准备开始正式走法律程序。

  我的所有言论都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之上的,不存在任何诽谤、诬陷、污蔑、侮辱。反而是一些网友,不断对我进行诽谤、诬陷、污蔑、侮辱,已严重损害了我的名誉,影响了我的生活。我理解你们支持偶像的心情,但是肆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与人格侮辱的行为是值得歌颂的?是感到自豪的?我希望你们能够理智地看待问题。如果你们仅仅是在对我宣泄你们对于生活的不满,那么我也算是做了一件善事吧。那么你们就继续骂吧,我未曾,也将不会拉黑任何一个攻击我的人,就是你们得注意一点,如果有一天我承受不住了也会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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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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