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曾在加醉驾 中国留学生签证被拒?

加拿大都市网

移民部在审批过程中,若认为有需要透过听证来确定申请人是否属于被禁止入境或应被递解的情况时,有权暂时中止审批程序。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一个华裔男子向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申请临时居留签证,可是签证官以申请人在申请表中失实陈述,隐瞒自己曾在加拿大醉酒驾驶一事,拒发临时居留签证予申请人。为此,申请人提出司法复核。不过,联邦法院法官现裁定,签证官的决定是合理的,因此驳回申请人的司法复核申请。

申请人李昆(Kun Li,译音)是中国公民。在2008年12月,李昆持留学签证前来加拿大,该留学签证的有效期至2017年8月30日。在2016年11月,李昆被控在安省醉酒驾驶,审讯定在2018年5月进行。

李昆在2017年4月,申请加国的临时居留签证。申请表中有一栏是问申请人,曾否在任何一个国家,因刑事罪行被拘捕、被落案控告或被定罪。翌月,李昆接到当局一封信,信中指李昆未有申报自己曾被控触犯刑事罪。李昆回信道,自己填写该份申请表时,误解了该条问题,以为只是指曾否被定罪。李昆重申自己没有案底,但承认自己在安省曾因醉驾而被捕及被控。

在2017年5月30日,签证官以李昆在申请临时居留签证时失实陈述,违反了移民及难民保障法,故此申请临时居留签证不获批。

李昆其后就签证官的决定,提出司法复核。此个案在2018年1月6日在安省多伦多联邦法院审理。在庭上,李昆指出,他是被控而非被定罪,醉驾控罪对于他申请临时居留签证并非十分重要。不过,答辩人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长表示,申请人如实申报是有需要的,以确保整个移民制度是公平的,任何事情足以影响当局作出决定都是重要的。

联邦法院法官福瑟吉尔(Simon Fothergill)考虑到双方的理据,于2018年1月29日裁定申请人败诉,理由是签证官拒批临时居留签证予申请人李昆的决定,并非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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