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要求补税3000元 少妇才发现竟在10年前“被”结婚

加拿大都市网

居住在万锦市的刘女士展示着税局寄给她的相关资料

18岁结婚这种事在生活中并不是没有,只是并不常见。

然而居住在万锦的刘女士,28岁的时候才发现自己18岁时就“被结婚”了。这桩“糊涂婚”就存在于刘女士在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的档案上。刚刚新婚且是“初婚”的刘女士不禁问:“当时到底是谁,怎么样和我结了婚?”

本报记者 文琪

2018年10月,刘女士和王先生结了婚。 2019年申报2018年的税务时,二人更改了婚姻状态至“已婚”。

刘女士对星岛《加拿大都市报》记者说:“今年年初报完税之后,因为结婚我们的HST要合并到一个。先收到一些信说HST合并到我先生这边。大概在2月底,我收到了6封税局的邮件,挨个点开看了后,发现分别是2015-17年这3年的HST和GST退税信,说我这三年的福利不该领,要还回去。另外三封,是2015-17年“安省延龄基金福利”(Ontario Trillium Benefit(OTB))的信,也是说这些退税的福利不该领,理由是我的婚姻状态变了(marital status change)。这6封信算起来我总共要给税局补接近3000元加币。为什么我刚结婚不到一年却有这样的记录发生?是我哪个婚姻状态变了,导致我要给税局这么多钱? ”

刘女士就此与税局展开了漫长的拉锯战。

税局要我来回讲故事

刘女士从事金融类工作,平日里工作生活都较为忙碌。刚刚结婚、买房,生活逐渐稳定下来的小两口,为这几千元的欠款非常头疼。刘女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早年刚参加工作,收入的确不多,还有福利可以拿。现在与先生结婚后,二人的收入合二为一,变为以家庭为单位,就没有任何退税补贴。

但是在结婚前,她认为自己是符合拿到退税补贴的条件的。 “我都是用最快的速度和税局沟通。每次我给税局打电话都要等半小时以上,好不容易打通了,他们说税局的记录里有我在2009年12月31号结过婚的记录。我当时整个人特别震惊。我那时候在上高中的11年级,虽然是合法的结婚年龄,但我是不可能在那时结婚的。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会突然出现这个错误的记录。”

刘女士坦言,自己的先生对此也非常恼火,曾经很正式地询问她到底是不是以前结过婚有所隐瞒。

“我非常想赶快解决问题。在与CRA的电话中,我几度询问这个记录从何而来,他们没有答复。税局只是说这条记录出现在我档案里的时间是2019年2月13号,但我当时还没有去报税,我们是2019年3月3号报的税,才对税局申明我结婚了。所以既不可能是我自己先前去改的,也不是因为我通知税局要修改婚姻状态而后改的。税局要求我把自己真实的婚姻情况写一封信解释清楚,还要求把我们的结婚证明附上去,给他们发传真(fax)。”

刘女士对记者表示,在加拿大生活10余年,对税务问题非常重视,也深知欠税的利息高昂,只想尽快弄清楚这个钱是不是应该她来支付。如果不应该付,接下去她应该怎么办。但她着实没有想到历经了半年的繁琐沟通和磋商,这笔钱最终还是没有算清。

“我在3月中照税局的指示发了传真后一直没有回音。我之后又打电话给税局,一个不同的人接电话,我又把所有的故事讲了一遍,他说发传真税局不一定能收得到,要写信(mail)。我又把传真的东西都打印出来,再去寄信,那时已经3月底了。写信后,还是没有回音。我就再次给税局打电话。这次接线的人告诉我说,你不能写信,因为在报税季节,税局收到的信太多,根本不知道你的信到了哪里。他们说我在税局的“我的账号” (My Account)上,有电子提交文件的选项(submit document),可以把所有的东西合成一个电子版,上传到my account,拿到一个回执(reference number),会有人处理。我就又把所有传真文件再上传,还加上了我写的说明文件,最后我附上了一封投诉信(complaint letter),合成电子版,上传到my account。这时已经是4月中下旬。”


刘女士提供的税局文件

刘女士崩溃了

2019年5月,在刘女士与税局4次沟通后,刘女的老公王先生却收到CRA打来的一通电话,核实他的婚姻状况。王先生一一作答之后,税局阐明并不是因为他个人的情况来给他打电话,而是因为刘女士这边的税务信息有错误,显示目前王先生是她的配偶,为了核实信息,所以打电话与王先生盘问过往的婚史和居住史。

刘女士续:“在打了4次电话后,CRA这次终于说正在处理我的案子,还告知很快一周内就会有结果。当时电话里的人告诉我,不需要付这将近3000元钱。我觉得这是个好消息,但一周之
后什么都没有发生。 5月下旬我又给CRA打电话,问为什么过了这么长时间,还是没有任何进展和回音。此时税局接线员告诉我,我还要再上传一次文件。我非常无奈,只能又上传了一次。 6月份我比较忙,就没有跟进这件事。 7月份,我收到一封CRA的信,说我还欠税局700多,让我把钱补回去。如果不按时补的话,就要有利息产生。 ”

刘女士表示这次自己彻底被惹火了。

“这笔钱和之前要我交的那笔不一样,的确有一些钱是调整过的(adjusted),但是没有完全调整对。我再次给税局打电话,他们说所有的调整都是福利部门(benefit department)和退税部门(GST/HST department)管的,税局接线员不能直接操作。把我转到福利部门,我在线上又等了20多分钟,电话终于接通了之后,他们说我的确有个错误的婚姻状态记录,但是已经被删掉了。大概在一两周左右,会在我的账户上再显示他们作过调整(adjustment)。因为这条记录已经被删掉了,退税部门也不再需要我打电话,因为该记录是相通的,会去到各个部门。大概又过了两周,我的确看到他们把不应该我付的钱调整过了。但是他们只调整了我2017 和2016两年的,反而2015的到现在还没有调整过。因此我仍然欠税局大概700多。”

刘女士自7月份之后没有再联系税局。她很沮丧地对记者表示,自己的隐私不但随便可以被人篡改,就连调整的事情,还要自己三番五次不断地重复申诉。每次长时间等候并重复所有的过程和情节,让她相当崩溃。

“我想投诉的地方是,CRA拥有大量人力,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个低级错误的信息,而且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这个信息是从哪儿来。犯错可以理解,但是处理事件的效率太低。他们每一次接我电话的时候都有做记录(notes)。但下一次都需要我再重新说的一次。我的事又比较复杂,每次讲我这个故事都要花十几分钟。没有一个人从一开始就和我说准了,到底用哪种方法解决这个问题。所有的文件用不同的方式发了四次,特别没有效率。我前面去传真、寄信,其实都是不需要的。从头到尾没有一个人跟进我的案子。”

《加拿大都市报》记者针对刘女士的投诉向加拿大税务局(CRA)发出了采访申请。在咨询过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后,传讯专员Etienne Biram对本报记者反映的投诉案件作出回应:“CRA致力于持续地改善我们的服务,以确保可以完全满足加拿大人的需求。改善呼叫中心( call centre)的可访问性和呼叫中心工作人员(call centre agents)传输的信息的准确性,对于更好地为加拿大人服务至关重要。”

至于刘女士提出的隐私顾虑,包括希望通过媒体的跟进,得知到底是谁与自己曾经登记结婚,Biram则表示:“《加拿大所得税法》(Income Tax Act)第241条的保密条款(confidentiality provisions)禁止CRA讨论具体案件(specific cases)。但我们可以确定,CRA正在就此案件直接和该纳税人联系解决。”

“你是和一个机器打交道”

专事税务上诉的加拿大中华商会前会长、注册会计师胡商在接受本报记者访问时表示:民众无须因CRA服务的不完善而质疑加拿大​​的税务系统和技术性。

“结婚以后变为一家人,和单身时的不一样。单身时福利算得多一点,结婚后算得少一点。两个人分居以后也会有变化。补贴都是以人头来算的。单独一个人成本就要高一些,加一个人肯定不会给双倍的钱。比如说租一个房子1000一个月,如果说两个人住肯定不会加一倍的房租。税法在补贴方面也是这样考虑的。达到一定收入水平就没有这个补贴了。HST补贴、牛奶金等补贴额度,对收入有不同的标准,要和各自的会计师具体咨询。OTB是安省政府的给低收入的补贴,案例中的刘女士拿到这笔钱,说明结婚前收入是较低的。结婚后肯定是两个人的收入合并了,就不会符合拿这笔钱的资格,因此税局会要求退税。但错误地登记了婚姻信息的确是服务上的不完善,只需沟通调整。”

记者向胡商提出,在从业生涯中,税局无厘头地搞错民众身分信息的事情多不多?

胡商回应:“整个加拿大社会都很重视税务的问题。这种情况很难评论多少,一般税局并不会搞错。在税务上,搞’投诉’的人本身就是外行,税务上其实不存在投诉的问题。税务涉及到钱,正常的程序是,有了错误,需要求调整、评估、内部上诉、税务法庭上诉、最后上诉至联邦庭最高法院。投诉只能投诉CRA的办事态度、方法或服务质量。税务本身的问题不存在投诉的问题。如果是涉及到税官态度、方法、程序、侵犯人权的问题,可以对服务进行投诉。比如,说好了一个月解决,但拖好几个月。这些都是程序上的问题。媒体也好,政府也好,都没有资格去干预行政的独立,这包括审计(audit)、查税,任何人都不能影响CRA,不服的人,税局内部有上诉部门。税务本身合不合理的部分,只能是专业的、技术上的。除了专业以外,就是程序上的。”


会计师胡商

刘女士和王先生均向记者表示,非常担心他们的隐私问题。刘女士质疑,为何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谁想和她结婚就能登记为结婚的状态? “随便谁都可以声称和另一个人结婚了吗?我们民众们应该怎样做才能确保自己在税局的信息无误得到保障?”

胡商对此回应,税局这里对婚姻状态的认可,都是根据民众报税的时候自己报婚姻状态为主。

“刘女士的案例中,如果税局记录显示她2009年结婚,到现在已经有10年了。如果她自己做了该做的事(due diligence),在一个时间段内都应该能够发现自己的婚姻状态有所改变。她现在的问题就是,如果因为这条登记为2009就结婚了的错误信息,导致她以后任何一年拿到的福利减少了,可以向税局的调整部门按照单身的形式去申请调整。不存在去纠结’到底是谁把我的信息搞错了’这样的问题。事实是,谁搞错了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时是单身,那就需要把从2009开始的婚姻状态一直到2018年都确保修改为单身,全部以单身的状态报税和领取福利。只有税局拒绝了这样的修改以后,才涉及到上诉。刘女士2009年实际上没有结婚是技术上的问题(Matter of fact)。”

胡商强调在加拿大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实时跟进自己的税务状态。

“刘女士只有通过调整去解决问题。是谁搞错的、怎么搞错的,没人管这个东西,也没有必要纠结。即使是政府承认犯了这个错误,也不可能让谁承担责任。但由此产生的税务后果,税局有义务纠正。刘女士通过调整确立单身的时间段后,如果税局不理睬可以投诉。因我并不了解刘女士的具体情况,如果税局有事实证据说她那时的确结过婚,这就要刘女士上诉去争论。税局拿他的证据,刘女士拿自己的证据,以此解决纠纷。但她向公众说自己没有结婚是没有用的。”

至于刘女士提出的每一次和税局的沟通都极其困难,没有一个人持续跟进案件的问题,胡商回复“不得不承认是的,这之中是有技术性的问题。不要说一般人,很多会计师也为此很沮丧。这是很专业的一个行当,懂行人一点也不会那么frustrated(受挫)。加拿大税务系统的游戏规则是很完善的。税局的确是可以加强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比如以前会面见民众,但这传统的方式代价很高,10年前就被否决了。希望税局改进服务的投诉,其实没有什么帮助。我们做调整的案子,做很多不同类型的。但是对于CRA服务上的东西,我们基本没有办法影响。虽然可以投诉,但是这种投诉不是对CRA的政策,只是抱怨服务。做调整(adjustment),耗时几个月或者半年都可以解决。大家都是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可以把CRA想成就是一个机器,你和一个机器打交道,和它生气是没用的。”

采访的最后,胡商总结道,“我接的税务上诉案例非常多,也经常给CRA打电话,他们常常是重复地询问不是授权过、代理过之类的问题。你改变不了它的工作流程,就是要按照制度规则去做。个人身分、数据的窃取(Data breach;identity theft)的东西现在太多了,民众只能时刻关注自己的各方信息,确保无误。大家抱怨一下就完了。但在整体上,CRA的体制还是有效的,还没到一个加拿大人都不能接受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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