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信箱:儿童乘车不安全谁负责?

加拿大都市网

周警官:

您好!
我昨天开车的时候发现旁边车道的一辆汽车上,一位华裔中年男子驾驶汽车,后排座上一位老年华裔妇女抱着一个大概三、四岁的孩子坐在她腿上,这在加拿大是不允许的,小孩子乘车是要使用儿童座椅的。我觉得很多华人刚来加拿大可能忽略了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希望通过这个提问让更多华人全面了解,在加拿大孩童安全座椅使用方面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另外,我看到这种情况是否应该以及如何提醒他们?您看到这种情况会立即要求他们停车进行处理吗?
谢谢您答复!

张先生
张先生您好,
当机动车行驶在路上时,发生这种情况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这种情况,不管是加拿大人或者外国人,我们只会处理司机。 18岁以下的乘客,司机有负责安全的责任。 18岁以上,自己负责。如果是我在路上碰到这种情况,作为警察我一定会截停这辆车。然后我要和这位司机以及这位抱孩子的妇女谈一谈,让他们知道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像这种涉及到幼儿人身安全的情况,发出告票(ticket)也是在所难免的。因为一旦这辆车发生稍微大一点的车祸,这个华裔的妇女肯定是不能紧紧抱住这个孩子的。那么这孩子就会像一颗子弹一样,在车子里面撞来撞去的,最后导致重伤是必然的。同时,能够保住性命的机率可能也会很小。

另外,通过与他们谈话,我可以了解一些关于这个华裔妇人为什么会把孩子抱在手上的理由,以及了解一些她抚养孩子方面的情况。通过这些情况,我可以作出初步的判断,看这个华裔妇女是否适合抚养这个孩子。如果从我的判断上,我感觉到会担心这个孩子的人身安全和今后的发展以及成长,那么我就会记录下他们的情况。按照我的职责的要求,我会联系儿童援助机构(CAS,Children’s Aid Society),向他们通报一下。通过我反应的情况,儿童援助机构通常会派专人做更详细和专业的评估,以确定这个孩子是否需要特别的保护。如果是外国人,在签证有效期内,我个人也许不会给罚单,但不会让他开车离开,我会要求他找人把车开走。同时,孩子必须要有安全座椅。

在婴幼儿座椅方面,安省高速公路法案有明文规定,小孩子是必须坐在后排的婴幼儿安全坐椅里的。任何违法规定的行为都可能收到相应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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