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专栏:理想主义时代中的芳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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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白的大腿抬起来,纤细而有力量,蛮腰盈盈一握,眉目如画,放松而饱满的肩膀,充满弹性的肉体,流汗都是荷尔蒙的味道,如果青春只是这些,说实在的,没有什么好致敬的。

但是青春是什么?您如果问我,我只好实话实说,青春就是这些,别无其他,跟40岁50岁60岁一样的日子。所以,青春本质上没有什么好激动的,任何一种回首都是一种自恋的情绪,人人都自恋,所以容易产生共鸣。你再用昏花老眼去PS,青春都跟生命本身一样,并没有多大的意义。那么人们为什么总是喜欢回首青春呢?而且回首的时候总是充满无限眷恋,好像冬天不肯离开热被窝的小猫。是因为青春意味着荷尔蒙,意味着繁殖,所以作为哺乳动物,对生殖能力有著发自DNA的图腾式崇拜,这是动物性的。对青春的眷恋是动物性的,跟崇拜阴茎和乳房一个道理。要明白这一点,否则容易瞎激动。

“致青春”是一种动物本能,是一种低级情绪,不是高级审美。而冯小刚把这种情绪当成了审美,觉得值得歌颂。这是冯小刚的厉害之处,他善于把握最底层次(或者说最浅显)的情绪,给予修饰得刚刚好的文艺表现,不多不少,貌似有格调,然后求共鸣,最后能卖钱。很多年前大家就说他媚俗,他认了,死活不肯往上走,如果他兢兢业业地俗媚了,也很好,每年出一部杨柳青年画,挺喜闻乐见的,但是他有一个跟他的格局并不匹配的野心,于是就有了《芳华》。

我觉得碰青春怎么碰都好,但是碰理想主义,嗯嗯,你最好小心一点。因为这个更高级,属于灵魂的,不是那么容易把握,果然,《芳华》露怯了,看的我不大舒服,真心希望冯道拍一部爱情片算了。

严歌苓以细腻见长,她也不是有大格局的作家,对生命和灵魂的体会非常丰富敏感,但是浅显,她本身没有侠气,她的作品缺少跟生命本质和解的磊落,这是女作家的通病(我这算不算打击面有点大啊),女性长于感受,而弱于思考,道致很多东西特别容易刻骨铭心,咬牙切齿的,而情绪再强烈,它也是情绪,是后庭花,不是参天木,所以,看似芳华如锦,都在地上趴着呢,没有拔出来。

青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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