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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09: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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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lowblaw

海外子公司被指漏税 Loblaw须缴税3.68亿

■■Loblaw行政总裁Galen Weston今年3月在公司年会上说明财务情况。 加通社 综合报道 加拿大连锁超市集团Loblaw Companies因在中美洲巴巴多斯(Barbadian)的银行子公司漏缴税款,被加拿大税务法庭下令支付3.68亿元税款,Loblaw表示将提出上诉。 据《加通社》报道,这笔3.68亿元税款在第三季度的账目上将会呈现,折合约每股98仙。 税务局在法庭文件中指出,Loblaw Financial Holdings在巴巴多斯设立Glenhuron Bank(GBL),它看起来像一间外国银行,但却没有行使银行的规则,例如GBL不接受巴巴多斯居民存款,也不向他们提供国际金融服务。银行的收入来自替Loblaw集团投资、管理贷款和资金、以及进行其他财务活动,相关活动不属于银行业务。 法庭认定并无故意逃税 根据加国税务法,加拿大企业投资外国银行可享有免税待遇。 税务法庭法官米勒(Campbell Miller)在长达124页的裁决书中说,Loblaw设立GBL确实获得了税务优惠,但它最初目的是为了获得税收优惠,不是故意回避交易。 不过,米勒指出,GBL的收入来自投资业务,应该纳入Loblaw的“外国应计财产收入”,因此最终还是需要缴3.68亿元税款。  Loblaw对法庭认定其没有故意逃漏税表示高兴,但对最终法庭还是要求缴交3.68亿元税款感到遗憾。 公司声明中提到:“这证实了我们一直以来所说的:GBL是为合法的商业目的而建立的。”“尽管法官支持Loblaw大多数方面的立场,但他对技术税法解释的决定,令我们不能接受,我们将上诉。” 就算要缴交3亿多元款项,但Loblaw表示,不会对其资本投资计划、股息增长或股票回购计划产生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