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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3日 星期五 01: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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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入籍条件

联邦政府放宽居住年期和语言能力要求后 申请入籍人数大幅上升

(资料图片-CBC提供)据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报道,联邦政府于10月11日放宽移民的居住年期和语言能力要求后, 申请入籍人数大幅上升。报道指,放宽条件前6个月,移民部每星期平均收到3653份申请,但新例实施后,该星期已收到1.75万份申请,之后一星期亦收到1.25万份。由10月11日开始,移民在过去5年住满3年,已可申请入藉,另18至54岁新移民才需考语言能力和入籍试。移民部每年平均收到20万份入籍申请。V06 

都市报特稿:详解最新入籍法 太简单了有没有?

联邦移民部本周宣布未来三年移民配额:由今年的30万,增至2018年的31万、2019年的33万及2020年的34万,移民部长胡辛(Ahmed Hussen)指未来的移民目标将继续以经济类别为主,大约占60%。面对人口老化和技术人才缺乏的问题,加拿大必须增加移民人数以促进经济繁荣和提升环球竞争力。移民大量的增加,必然增加政府处理入籍轮候的工作压力,政府怎么办? 本报记者 文琪 移民入籍法规这些年变来变去,2014年6月保守党对加拿大公民法C-24法案进行了修改,提高了入籍成为加拿大公民的难度。在这几年间,申请入籍的人数锐减。很大一部分人是因为不满足更为严苛的申请条件,也有人对入籍后不能自由迁徙表示质疑,选择做永久居民。联邦自由党2015年执政后,提出了公民法修正法案C-6,并于2017年秋季实施部分条例,包括缩短入籍申请的居住时间、取消区分对待公民政策、54岁以上免语言测试、未成年移民可以自行申请入籍、公民有自由迁徙的权利等多项更为宽松的入籍条件。 新入籍法简单易行 新世纪移民公司注册移民顾问王文诗(Jennifer Wang)在接受《加拿大都市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新政的实施将有利于更多人申请成为加国公民。但她认为目前的政策使入籍变得过于简单。“我觉得加拿大的公民身份是一个很荣誉的事情,要被特别重视。公民身份,不能设置得太难得到,但也不能太简单。” 相比较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等世界上颇为热门的移民国家,加拿大的入籍政策的确显得更为宽松。加拿大移民部新闻发言人Nancy Caron对此回应称,“加拿大在世界各地享有盛名并受到尊重,因为我们成功地与新移民以及想要来到这里的人接触,并拥抱他们多样化的背景。在加拿大,移民大大有助于加拿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成功。成功融入加拿大生活的最大支柱之一,就是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citizenship)。加拿大政府要致力于帮助新移民取得这样的成功。” 在新法案中,最被关注的改变就是先前需要申请入籍的居住时间由6年住满4年、且每年在加居住不得少于183天的苛刻条件,改为5年住满3年即可申请入籍。同时,持有各种合法签证的人以及难民取得永久居民身份之前,在加生活的时间可以一天算作半天折入居留时间,最多可算一年。除此之外,未成年子女也无须等到18岁再申请入籍,即使父母申请入籍被拒,未成年子女也不受任何影响。 新世纪移民公司注册移民顾问王文诗(Jennifer Wang) 移民顾问王文诗表示,之前保守党政府所推行的入籍政策过于严苛,道致近年来申请人数锐减。现在政策改动,近期来办理入籍申请的客户明显增多。“根据旧法案的要求,6年住满4年还要每年在加逗留183天,很多两边跑的人没有办法满足。还有就是语言考试的年龄要求过高,很多人无法申请,道致过去几年申请入籍人数明显没有以前多。” 新入籍法案C6将满足语言和知识要求的公民申请人的年龄范围从14至64岁改为18至54岁,这意味著54岁以上以及18岁以下的申请人都将无须参加语言考试。王文诗肯定这个改变,她认为54岁至64岁之间的这十年,这些人大都是50年代左右出生的人。“以华裔移民来说,在那个时代懂英文的不多。”Nancy Caron则称,这样的改变是为了帮助那些年轻和年龄较大的公民申请人。“因为我们深知他们在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必要的语言和知识考试中通常面临更大的挑战。” 王文诗提出,申请入籍的居住时间再往前追溯要求是4年住满3年即可申请,所以现在的5年住满3年的条件相对6住4和4住3都更为容易。“我还发现年轻的这一代,很多学生在这里接受过高等教育,觉得前面拿签证的居住时间还可以算一年,这么快就可以入籍,他们都想赶快入籍,就可以拥有更多的自由。接受过教育的人,读书后会申请工签、工作,自然而然申请永久居民。这个政策一出,已经是永久居民的人,他们之前的时间也折算一年,加上很多已经在这里工作了一两年,很容易就满足了入籍要求。这类人的申请我办理了很多。” 除此之外,“留加意向”一项也不再在新公民法案中出现,将予以加国公民更多自由迁徙的权利。王文诗称,“目前新的法案从法律上取消这点,从个人角度来看,我会觉得当你成了公民后,在哪里生活应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政府无权定向公民在哪里生活,国民应有自由生活的权利。” 同时,王文诗认为过去旧的法案,留加意向的执行度欠缺,并没有什么实际作用。“表格上专门有一个部分要你选择意图。比如我如果被予以公民身份,是继续在加拿大生活,还是选择继续在加拿大境外生活,或和配偶在境内或境外生活,这些选项都有问。我认为这有点多余。要是申请人不想让政府挑剔这一点,肯定都会选择在境内生活。但是入籍后也不一定会去哪里。意向这一项很难以有任何实际的意义,所以现在新表格中,已经剔除这个选项是应该的。” 在本地一家华文论坛上,大部分网友都对入籍新法案的更改表示支持与肯定。有网友认为,大部分急于入籍的申请者属于想回流的移民。而网友major369则表示,“每个人有自己的打算,入籍也未必是因为想回流。比如说申请政府的工作,虽说永久居民也可以申请,但根据法律,优先次序是退伍军人、公民、再是永久居民。很显然成为公民能加不少分。第二,对于长期在加居住的人,显然入籍更能保障自己。因为成为公民了就代表了你已经从移民部的移民系统‘毕业’出去了,不会再有每5年续一次枫叶卡的烦恼。其次,不用因为一些小事担心被取消身份遣返回国。当然我不是说入籍是为了犯法。但人生路长,谁也不敢保证会无意触法。根据保守党政府通过的‘更快地清除外国人的罪犯行为’(faster removal of foreign criminals act),只要累计服刑超过6个月就可以取消身份遣返回国,且不得上诉。” 旧入籍法案对加籍公民进行了区分,许多人认为这是‘二等公民’的概念。在加拿大出生、且没有其它国家国籍的加国公民,无论如何都不会丧失加国公民身份,而拥有双重国籍的公民,即使在加拿大出生,或移民后加入加籍,如有从事间谍、恐怖活动、叛国、盗窃国家机密等严重刑事犯罪行为,则有可能被取消加国国籍。而在新入籍法案的要求下,唯一能取消国籍的理由是在申请过程中造假。同时,即使当事人的加国公民资格被取消,也享有申诉权。 Nancy Caron对此解释称,“政府不再支持二级公民(two-tiered citizenship)身份的概念,所以我们废除了拥有双重国籍的公民因被定罪为违反国家利益等罪名,不再会导致被撤销加拿大公民身份。被判犯有这些罪行的双重国籍公民,将像其他违反法律的加拿大人一样面对刑事司法系统的惩处。他们不会因为双重公民身份而被区别对待。” 但王文诗并不认为这项改变是一个好的更改。“我个人觉得有严重犯罪情节的人,是应该让他们离开的,否则对这个国家会产生不好的影响。但如果从不再区分对待公民的角度来看,也是可以理解这样的改变。” 目前根据C-6法案,唯一能够被剥夺加拿大公民身份的情况是在公民申请过程中出现欺诈等行为。如当事人如不满也依然可以上诉。Nancy Caron说,“移民部严肃对待所有的欺诈行为,并致力于确保公民身份计划的诚信性。 移民部已通过一系列反欺诈和质量监控活动,采取措施加强申请流程的审理。 此外,公民法修正法案(Bill C-6, An Act to Amend the Citizenship...

加国入籍新法案:移民造假公民身份不保

本报记者文琪 本地一家华文论坛上,大部分网友对入籍新法案的更改表示支持与肯定。有网友认为,大部分急于入籍的申请者属于想回流的移民。网友major369则表示,“每个人有自己的打算,入籍也未必是因为想回流,比如说申请政府的工作,虽说永久居民也可以申请,但根据法律,优先次序是退伍军人、公民、再是永久居民。很显然成为公民能加不少分。第二,对于长期在加居住的人,显然入籍更能保障自己。因为成为公民了就代表了你已经从移民部的移民系统‘毕业’出去了,不会再有每5年续一次枫叶卡的烦恼。其次,不用因为一些小事担心被取消身分遣返回国。当然我不是说入籍是为了犯法。但人生路长,谁也不敢保证会无意触法。根据保守党政府通过的‘快速驱逐外籍罪犯法’(faster removal of foreign criminals act),只要累计服刑超过6个月就可以取消身分遣返回国,且不得上诉。” 旧入籍法案对加籍公民进行区分,许多人认为这是“二等公民”的概念。在加拿大出生、且没其他国家国籍的加国公民,无论如何都不会丧失加国公民身分,而拥双重国籍的公民,即使在加出生,或移民后加入加籍,如有从事间谍、恐怖活动、叛国、盗窃国家机密等严重刑事犯罪行为,则有可能被取消加国国籍。而在新入籍法案的要求下,唯一能取消国籍的理由是在申请过程中造假。同时,即使当事人的加国公民资格被取消,也享有申诉权。加拿大移民部新闻发言人Nancy Caron对此解释称,“政府不制造公民二级制(two-tiered citizenship),所以我们废除了拥有双重国籍的公民因被定罪为违反国家利益等罪名,不再会导致被撤销加拿大公民身分。被判犯有这些罪行的双重国籍公民,将像其他违反法律的加拿大人一样面对刑事司法系统的惩处,他们不会因为双重公民身分而被区别对待。” 移民顾问王文诗并不认为这项改变是好:“我觉得有严重犯罪情节的人,是应该让他们离开的,否则对这个国家会产生不好的影响。但如果从不再区分对待公民的角度来看,也是可以理解这样的改变。” 目前根据C-6法案,唯一能够被剥夺加拿大公民身分的情况是在公民申请过程中出现欺诈等行为。如当事人如不满也依然可以上诉。Nancy Caron说,“移民部严肃对待所有的欺诈行为,并致力于确保公民身分计划的诚信性。移民部已通过一系列反欺诈和质量监控活动,采取措施加强申请流程的审理。此外,公民法修正法案(Bill C-6, An Act to Amend the Citizenship Act)中,将提供新的权利去确保这些程序的执行。当我们相信某些人是通过欺诈或不正当的手段获得身分或使用移民文件时,当局将有新的权威和措施,防止其不当使用公民申请材料或欺诈。同时我们有足够的信心相信我们有能力发现、挖掘欺诈案件,并不让这些人获得公民资格。” 王文诗对此项因造假可取消公民身分的规定表示认同,但依然觉得不够广泛。她说:“不应只是涉及造假的人才会被剥夺公民权,我认为有严重犯罪情节的人也应被取消身分。”根据移民部提供给本报的官方数据显示,从2015年5月至2016年8月31日为止,加拿大移民部共提出207项撤销的决定,其中有186项决定是撤销公民身分的决定,还有9项决定显示不得撤销公民身分,另有12项需要重新开放供进一步审议。

加拿大入籍法陆续松绑?居住时间表格删除留加意向!

■联邦自由党执政后,提出了公民法修正法案,令申请入籍较以往宽松。资料图片 ■王文诗   本报记者文琪 移民入籍法规这些年变来变去,2014年6月保守党修改加拿大公民法C24法案,提高入籍成为加拿大公民的难度。在这几年间,申请入籍的人数锐减,很大部分人是因为不满足更为严苛的申请条件,也有人对入籍后不能自由迁徙表示质疑,故选择做永久居民。联邦自由党2015年执政后,提出了公民法修正法案C6,并于2017年秋季实施部分条例,包括缩短入籍申请的居住时间、取消区分对待公民政策、54岁以上免语言测试、未成年移民可以自行申请入籍、公民有自由迁徙的权利等多项更为宽松的入籍条件。(详细报道请参阅周五出版的《加拿大都市报》) 新世纪移民公司注册移民顾问王文诗(Jennifer Wang)在接受《加拿大都市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新政的实施将有利于更多人申请成为加国公民,但她认为目前的政策使入籍变得过于简单。“我觉得加拿大的公民身分是一个很荣誉的事情,要被特别重视。公民身分不能设置得太难得到,但也不能太简单。” 在新法案中,最被关注的改变就是先前需要申请入籍的居住时间由6年住满4年、且每年在加居住不得少于183天的苛刻条件,改为5年住满3年即可申请入籍。同时,持有各种合法签证的人以及难民取得永久居民身分之前,在加生活的时间可以一天算作半天折入居留时间,最多可算一年。除此之外,未成年子女也毋须等到18岁再申请入籍,即使父母申请入籍被拒,未成年子女也不受任何影响。 王文诗表示,之前保守党政府所推行的入籍政策过于严苛,导致近年来申请人数锐减。现在政策改动,近期来办理入籍申请的客户明显增多。 语言考试年龄范围收窄 新入籍法案C6将满足语言和知识要求的公民申请人的年龄范围从14至64岁改为18至54岁,这意味着54岁以上以及18岁以下的申请人都将毋须参加语言考试。王文诗肯定这个改变,她认为54至64岁的人,大都是50年代左右出生。“以华裔移民来说,在那个时代懂英文的不多。”加拿大移民部新闻发言人Nancy Caron则称,这样的改变是为了帮助那些年轻和年龄较大的公民申请人。“因为我们深知他们在获得加拿大公民身分必要的语言和知识考试中通常面临更大的挑战。” 王文诗提出,申请入籍的居住时间再往前追溯要求是4年住满3年即可申请,所以现在5年住满3年的条件,相对6住4和4住3都更为容易。 “我还发现年轻一代,很多学生在这里接受过高等教育,觉得前面拿签证的居住时间还可以算一年,这么快就可以入籍,他们都想赶快入籍,就可以拥有更多的自由。接受过教育的人,读书后会申请工签工作,自然而然申请永久居民。这个政策一出,已经是永久居民的人,他们之前的时间也折算一年,加上很多已经在这里工作了一两年,很容易就满足了入籍要求。这类人的申请我办理了很多。” 除此之外,“留加意向”一项也不再在新公民法案中出现,将予以加国公民更多自由迁徙的权利。王文诗称,“目前新法案从法律上取消这点,从个人角度来看,我会觉得当你成了公民后,在哪里生活应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政府无权定公民在哪里生活,国民应有自由生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