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开庭:林爸当庭咆哮向凶手投掷保温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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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历了律师退庭和更换律师风波后,2月1日上午,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在杭州市中级法院(下称杭州中院)第二法庭重新开庭审理。各方围绕莫焕晶放火的真实动机及罪名;物业管理及设施维护、消防救援及管理是否存在不足,能否减轻莫焕晶的罪责;莫焕晶是否存在法定、酌定的量刑情节,能否据此减轻其罪责等问题进行了辩论。庭审中,被害人家属林生斌情绪失控用保温杯砸向莫焕晶,被带出法庭。莫焕晶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认罪悔罪,希望法庭给与公正的裁决。

  庭审从上午9点开始,经过两次休庭,于晚上8点50分结束。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审判长宣布合议庭评议后将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择期公开宣判。

  财新记者在现场看到,被告席上的莫焕晶头发蓬乱,穿一件黑色卫衣,讲话声音不大。庭审中她数次控制不住情绪,哭出声来。

  杭州市检察院指控:莫焕晶因长期沉迷赌博而身负高额债务。2016年9月,莫焕晶经中介应聘到被害人朱小贞、林生斌位于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公寓2幢1单元1802家中从事住家保姆工作。2017年3月至6月间,莫焕晶多次窃取朱小贞家中的金器、手表等贵重物品进行典当、抵押,得款18万余元。至案发时,尚有评估价值19万余元的物品未赎回。莫焕晶还编造买房等虚假理由向朱小贞借款11.4万元。上述款项全部被其用于赌博挥霍。

  2017年6月21日晚,莫焕晶又用手机上网赌博,输光包括当晚用朱小贞家中一块手表典当所得款项在内的6万余元。为继续筹措赌资,莫焕晶决意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博取雇主感激,以便再次开口借钱。6月22日凌晨5时许,经事先通过手机上网查询与放火有关的关键词信息后,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火势迅速蔓延导致屋内的朱小贞及三名子女困在火场中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火灾还造成该室及邻近房屋部分设施损毁,损失价值257万余元。火灾发生后,莫焕晶从室内逃至公寓楼下,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此外,莫焕晶于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在绍兴、上海等地从事保姆工作期间,在三名雇主家均曾实施盗窃行为,均被雇主发现,退还相关财物后被辞退。检方认为,莫焕晶的行为触犯刑法,应以放火罪、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法庭调查讯问环节,检方就起诉书指控的放火、盗窃事实讯问了莫焕晶。林生斌聘请的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杰针对莫焕晶放火的目的、点火的方式、点火后的行为、为何未及时报警和救人进行了补充发问。法院为莫焕晶指派的辩护律师、浙江金道律师所律师王晓辉和北京东卫(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晓明针对莫焕晶与被害人一家有无矛盾、是否故意引燃沙发和窗帘、着火后采取的救援行为进行了补充发问。被害人家属林生斌质问莫焕晶为何放火加害对她照顾有加的朱小贞等人,并指责其当庭说谎。

  庭审中,莫焕晶承认,当天晚上输光了钱一直没睡觉,“就在想怎么开口借钱”。之所以想到放火,是因为她和雇主朱小贞“关系好”,想把书点燃烧一会儿就冲出去灭火,“这样借钱容易点”。莫焕晶称,凌晨4点55分,她来到客厅点燃一本书放在沙发上,以为书没点着就去找别的东西,过了一两分钟就发现沙发后的窗帘烧起来了。她坚称“不知道火为什么烧那么快”。

  接警记录显示,5点10分,莫焕晶打电话报警。从放火到报警的15分钟内,莫焕晶做了什么?财新发表的长篇调查报道,重点讨论了这一问题。法庭上,莫焕晶回答检方提问称,“放火后就回来用水桶接水,把身体打湿。然后突然想到报警,就回来打开保姆门,因为电梯间有东西挡住了,先把东西搬开,再报警。”“物业在电梯间放了很多东西,我想把消防通道打开,不然消防员进不来。”对此,林杰反问莫焕晶,是先打电话报警重要还是先清理东西重要?此外,莫焕晶还称按过报警器,曾用榔头敲击卫生间玻璃试图救人。

  财新此前报道,事发后,最先上楼的保安称曾在1802正门口见到莫焕晶出来,莫焕晶关门后随保安下楼。庭审中 ,莫焕晶否认去过1802正门,也否认关上大门。

  举证、质证过程中,检方出示多组证据,指控莫焕晶盗窃、放火的事实。对涉及莫焕晶放火的证据,各方进行了详细质证。林杰表示,莫焕晶关于产生放火动机的时间、点火时间、曾按过报警器、曾用榔头敲击玻璃试图救人、准备使用水桶接水救火等供述内容均不实。辩护律师提出,莫焕晶并非故意引燃沙发和窗帘。

  在下午举证、质证过程中,林生斌违反法庭纪律,突然咆哮并将一个保温杯掷向莫焕晶,砸中一名法警的面部,且不听制止,审判长指令法警将其带出法庭,由律师继续参加庭审。

  法庭调查结束后进行了法庭辩论。检方认为,莫焕晶在居民住宅内放火,致四人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放火罪、盗窃罪。莫焕晶对如何控制火势事先未采取任何准备措施,即便对本案严重后果持过失心态,也应当构成放火罪并对全部后果承担责任。

  林生斌的律师补充提出,莫焕晶具有杀人的间接故意;预谋放火且作案时思维清晰、精神正常;莫焕晶偷盗、撒谎成性,人品低劣,归案后的供述避重就轻,所提放火动机等辩解不足采信,庭审中无悔罪表现;本案不存在多因一果的问题,物业、消防的问题不能减轻莫焕晶的罪责,假如没有物业、消防的灭火救援,后果将更严重;请求法院对莫焕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查明火灾的完整过程。

  辩护律师王晓辉、徐晓明提出,对于盗窃罪,莫焕晶从绍兴、上海三位雇主家盗窃的财物均已退还,其对盗窃财物有赎回、归还的意愿,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且在司法机关掌握其盗窃事实之前主动交代,构成自首,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放火罪,两位辩护律师认为,莫焕晶没有放火动机,不想造成火灾以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莫焕晶积极灭火救人并非逃离现场,造成火灾的主要原因、关键原因是莫焕晶放火,但物业设施不到位、消防救援不及时也是因素;莫焕晶在自己报警以及明知他人报警的情况下在现场等候,讯问时如实供述,符合坦白的构成要件;请求法庭综合考虑莫焕晶放火的主观恶性、事后积极救助行为、酿成惨剧的多重因素、认罪悔罪态度好,对莫焕晶从轻处罚。

  审判长归纳了庭审的争议焦点,包括:莫焕晶放火的真实动机及罪名;物业管理及设施维护、消防救援及管理是否存在不足,能否减轻莫焕晶的罪责;莫焕晶是否存在法定、酌定的量刑情节,能否据此减轻其罪责等问题。各方分别阐明了观点。

  在最后陈述中,莫焕晶表示,没有伤害被害人的故意,但由于其行为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给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对被害人一家深深地道歉;其长期沉迷于赌博,犯下不可饶恕之罪,表示认罪悔罪,希望法庭给与公正的裁决。她还劝告公众引以为戒,不要赌博。

  晚上8点50分,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合议庭评议后将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择期公开宣判。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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