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子带艾滋病申加国难民被拒 曾在非洲备受歧视

加拿大都市网

法官判决指,移民官误解肯尼亚对中国人有歧视的证据。互联网
■有来自非洲肯尼亚,且是爱滋病带原者的中国女子,申请加国难民被拒。星报资料图片

■法官判决指,移民官误解肯尼亚对中国人有歧视的证据。互联网

本报记者张文慈

一个来自非洲肯尼亚,且是爱滋病(HIV)带原者的中国女子,申请加国难民被拒,但法官指移民官误解肯尼亚对中国人有歧视证据,加上肯尼亚也歧视爱滋病患者,基于人道理由,裁决要求移民部重审。有本地移民律师分析胜诉原因。

联邦法庭文件显示,女子Z.W.出生中国,1991年带着女儿移居肯尼亚,并取得该国公民身分,而失去了中国国籍。她曾在肯尼亚经营生意,期间被抢劫,未获警方提供任何帮助。

2001年,她女儿获得学生签证,Z.W.则获得旅游签证,来到加拿大。女儿后来毕业、结婚,育有两个孩子,如今是加拿大永久居民。Z.W.在肯尼亚没有家人,同时感染了爱滋病。

Z.W.曾分别以难民和配偶担保申请留在加拿大,但都没有成功。移民官认为,申请人个人情况,不足以证明有足够人道和同情理由,批准她获得难民保护。

不过,Z.W.的律师吴瑶瑶提出4个理由,认为拒绝人道申请决定是不合理的,包括移民官忽视或误解证据;仅关注申请人过去的移民历史;未考虑到儿童最大利益;以及未基于人道理由,排除医疗上“不得入境”(inadmissible)规定。

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泽恩(Justice Zinn)在判决中指,移民官误解肯尼亚对中国人有歧视的证据。移民官似乎认定,对中国人的歧视,只是针对那些偷猎象牙、出售劣质中国商品、或从事不公平商业行为的人。事实上,证据表明,这些都是肯尼亚人歧视中国人的原因,但这种歧视与他们行为无关。

留在非洲难获治疗

此外,移民官未考虑到,肯尼亚对爱滋病带原者,普遍存在耻辱和歧视,这令申请人难以在当地披露病情并获得最佳治疗。法官也认为,移民官似乎过分关注申请人的移民历史,以及她逾期居留事实,而没有考虑到她是否与未成年孙女留在加拿大。

Z.W.的女儿和女婿都写了陈情信,强调如果申请人不被允许留在加拿大,将对他们家庭具有绝对的毁灭性影响,包括申请人将无法照顾孙女。

法官最终判决,移民官决定不合理,要求移民部重新指派另一官员重审本案。 

《移民资讯汇编》(Lexbase)总编辑、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表示,Z.W.所以最终胜诉,相信完全基于人道理由。包括爱滋病带原者可在本国接受彻底治疗,但在肯尼亚就未必;爱滋病带原不能作为医疗上“不得入境”理由;移民官误解肯尼亚对中国人有歧视的证据,事实上,肯尼亚是对中国人存在定型印象(stereotype);以及申请人将无法照顾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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