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团普通话开会 业主投诉语言歧视

加拿大都市网

列治文市出现语言风波的Wellington Court屋苑业主立案法团(简称法团),上月在周年大会中否决必须在所有法团会议中聘请认可传译员的议案,令争拗再次升温,暂和解无望,势由卑诗人权审裁处(BC Human Rights Tribunal)审理,因该屋苑一位西人业主向审裁处作出投诉,称受到语言歧视。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是首宗因法团会议开会语言问题而闹上人权审裁处的个案。其实以母语进行法团会议在大温非罕见,过去没引起风波,而这趟双方僵持不下,恐与处理手法和沟通方式有关。

Wellington Court屋苑开会语言之争,持续近一年。据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大温地区移民聚居者众,不少以非英语成员为主的业主立案法团,往往以成员的母语作开会语言,但正式会议纪录和相关文件均以英文为准。如果在会议上有英语人士出席,一般处理方法由法团成员自行传译,或由负责的物业经理作中间人,协助沟通,使所有出席者均了解会议内容。

要确保与会业主能有效沟通

他还表示,业主立案法团结构有如政府般,成员赋与权力去处理涉及屋苑的事务,过程中出现争拗不足为奇。只是过往甚少听闻因开会语言之争而闹上人权审裁处的情形,所以今次有屋苑业主向审裁处作出投诉,在卑诗属于首例。

据大温律师李溢表示,卑诗《分契物业法》(Strata Property Act)并没有列明法团会议的语言限制,不过他估计,在人权审裁处审讯中,控方或会以物业法中有关法团举行电子会议(digital or electronic meeting)规定中,列明法团须确保与会业主能互相沟通的条文作为理据,指法团以非英语进行会议,未能确保与会的业主能有效沟通。

据本报记者近日深入了解后知悉,Wellington Court业主立案法团在有白人业主列席会议时,现转用英语开会。而遇有不谙英语的业主出席会议时,就由成员把会议内容传译普通话。而在周年大会及全体业主特别大会中,该法团都聘请能翻译英语及华语的认可翻译员在场协助。

今次事件,也反映族裔之间沟通,是否可在互谅情况下,彼此共同体认须按照加拿大基本价值观行事,而不坚持要“少数服从多数”,或甚至动辄以数人头方式“便宜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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