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无敌海景遭邻屋遮挡 中国移民兴讼获赔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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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邻居入禀控告阻挡景观的新建房屋。法庭文件
■被邻居入禀控告阻挡景观的新建房屋。法庭文件
■原诉人中国移民张丽的住宅。法庭文件
■温岛一个中国新移民业主,因住房原有的无敌景观遭邻屋阻挡而入禀兴讼,最终获法庭裁定获偿11万元。图为萨尼治中区住宅区的临海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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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诉讼的两幢房屋位于萨尼治中区,距离维多利亚市中心约20分钟车程。网上图片

本报记者报道
温哥华岛一个中国新移民业主,两年前控告邻居兴建的新屋,阻挡了房子的原有景观,最终获赔偿近11万元。
据法庭资料显示,2013年12月,原诉人张丽(Li Zhang ,译音)因钟爱无敌海景及山景,而决定购买位于温岛萨尼治中区(Central Saanich)的一幢独立屋。可是到了2015年,戴维斯(Ben and Erin Davies)夫妇购入了位于张氏物业对面的一块空地,并兴建了另一幢新屋。
据张氏2015年6月2日提出的诉讼文件指出,戴维斯夫妇所建新屋不仅阻挡了自己房子东面原本毫无阻挡的景观,且该幢新屋屋顶还盖有金属材料,在阳光照耀下,金属反射的强光投射到张氏房屋的二楼,导致她眼部不适及头晕;张氏最终被迫放弃使用二楼的主人套房。
契约上列明 建新屋前须征得同意
新屋男户主本戴维斯(Ben Davies)为上述两幅土地原业主的孙儿。张氏指,戴维斯违反了土地协议中的限制性契约(restrictive covenant),即在兴建新屋前,必须征得她的同意。辩方律师则强调,限制契约条款并不适用于这宗诉讼。
辩方并指,在建屋之前,戴维斯曾尝试把计划告诉张氏,解释新房子会是甚么模样,但因张氏刚从中国移民加国,仍属永久居民身分(尚未入籍),双方有语言障碍,沟通困难。戴维斯告诉法官,他希望张丽能够签署同意书,但对方关注到新屋的高度,认为须要寻求设计师意见。
2015年3月,在未获得张丽的首肯、而获得另外两个业主同意后,戴维斯开始兴建新屋。同年6月,张丽兴讼。往后数天,戴维斯两次接触张丽,试图取得她的同意。卑诗最高法院法官艾黛尔(Elaine Adair)的判词写道:「张氏对戴维斯到她家中感到极不舒服。在(戴维斯)第二次到访后,张氏树立了一个巨型招牌,明确告诉他不要接近,并联系她的律师。张氏并且报了警。」
只要查册 即可掌握细节
法官艾黛尔认为,有关限制性契约目的,正是为了保护景观,而景观的存在会影响物业价格。法官裁定,契约适用于这次纠纷,因此裁定戴维斯因为违反契约,须向张氏赔偿10.2万元,另张氏因屋顶反光引致身体不适而获偿7,500元,赔偿总额共10.95万元。
法律公证人陈小敏周五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说,所有土地的限制性契约,均会列明兴建房屋时需遵守的条件,只要业主查册就得以掌握细节;而且业主也要了解市政府是否于兴建房屋上设定限制,就算经过多年,所有限制仍生效,不能随意更改。
陈小敏还强调,本案被告在兴建房屋前应该知道风险所在,但他没有做足应有的工夫,甚至可能心存侥幸,以为对方不会兴讼,以致最终败诉,并须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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