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朗专栏】名不虚传的万税之国

加拿大都市网

【港人移加739/阿朗专栏】

最近又是每年一度的 Tax season。容许我先戴个“头盔”,我对加拿大税制其实接近一窍不通,懒惰的我,每年都是请会计师帮忙报税。

最近和好友阿晴见面。阿晴的儿子去年入读本地大学,但因为“救生艇”停航,以致尚未取得永久居民身份,他需要为儿子缴付国际学生学费。这对阿晴来说,是一笔极为沉重且不可逆转的财务开支。

阿晴提到,有一天儿子收到税局寄来的一封信,打开一看,是一张 T4A。原来大学曾发放约一万加元的奖学金,而这笔金额被列作收入。

我即时的反应是:这真是匪夷所思。奖学金,为什么会当作收入?后来稍作了解,在加拿大的税务制度下,这其实是一贯做法。奖学金一般会以 T4A 形式申报,先纳入收入,再按情况作税务处理。对全日制学生而言,大部分最终其实是免税的。

但事情还未完。阿晴的儿子之后到大学的 tax clinic 寻求协助报税。结果出来,不但没有需要缴税,反而获得退税,包括 GST/HST credit 和 Ontario Trillium Benefit。整件事听起来,有点不明所以。先把奖学金算作收入,再透过报税,把它“变回”不用交税,甚至还可以拿回一些补贴。换言之,在现行税制之下,政府要求所有收入先申报,再计算之后告诉你,其实不用交,甚至有时还会“退回一点”。

情况有时候还不单如此。 有朋友说因为过往1-2年, 在加拿大的投资的金融产品回报比较理想,税局要求为来年预缴installment。 又听说 退休时的RRSP,也要缴交预缴税。问题在于,这种“先收后退”的方式,在现实生活中未必能减轻压力。尤其像阿晴这样,本身已经要承担高昂学费与生活开支的家庭,现金流才是最直接的考验。当制度的逻辑,与生活的感受之间出现距离,即使结果合理,过程仍然让人难以理解。

如果最后都不用交,那当初可不可以不要当作收入?我知道,这样的想法,或许有点天真。“万税之国”,从来都不是浪得虚名。

文:阿朗

—————————————-

新移民,港人回流,香港移民潮,抵埗攻略,专栏-港人移加,阿朗专栏

作者:阿朗,喜欢山与海,热爱大自然。带着探索世界的好奇心,来到四季分明的多伦多。用心感受着每个季节所给予的美好景致,用足印去体验加拿大多元文化的活力。期盼在路途上,能遇上相交相知的伴。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延伸阅读

【安省省选】安省自由党宣布下月提名补选候选人 牵动党领之争

联邦自由党将于4月28日提交春季经济报告

美国调查lululemon运动服是否含永久性化学物

打劫CIBC后徒步离开   大温男子涉案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