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批准一項新臨時手銬政策 12歲以下孩子不應被戴手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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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警署周四批准一项新的临时手铐政策。加通社

【加拿大都市網】溫哥華警務委員會周四批准一項新的臨時手銬政策,其中包括警務人員不應該給12歲以下孩子戴手銬等。

此外,一名原住民男子和他的12歲孫女,以及一名卑詩最高法院的黑人法官,都因為不同的事件,而遭到警方錯誤拘捕。

2019年,約翰遜(Maxwell Johnson)和他的孫女試圖用政府發放的身份卡在溫市中心滿地可銀行(BMO)開戶,結果被戴上了手銬。

今年早些時候,第一位被任命為卑詩最高法院法官的黑人羅米利(Selwyn Romilly)在英吉利灣附近被錯誤拘捕。警方稱是「認錯人」。

溫市市長甘迺迪(Kennedy Stewart)表示,他對這種情況感到震驚,並說這樣的事件不可接受,不能再發生。

周四的新政策建議,只有在合理,與風險相稱的情況下,以及警員認為有必要使用手銬才能實現執法目的時才能使用手銬。新政策還指,警員不應該給12歲以下孩子戴手銬,除非已經用盡了所有其他辦法。

不過,據悉,在批准這項政策時,委員會並沒有諮詢任何受影響社區,包括約翰遜或原住民社區。警方似乎也沒有徵詢自己的諮詢委員會意見,就提出了這些改革建議。

在周四的會議上,一些董事會成員敦促在臨時政策成為永久性政策之前進行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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