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都市網】案件於22日審理,主任裁判官將其押後至4月12日再審。
香港媒體22日稱,張柏芝在2018年生下第三個兒子後,孩子父親究竟是誰引起媒體廣泛關注。
而雜誌《壹周刊》在2019年通過入境處取得張柏芝幼子的出生證明,且未經當事人同意就將該證明在報道中公開,已涉嫌違反《私隱條例》。張柏芝隨後將其投訴。目前,該雜誌總編輯麥景慶、一名參與資料搜集的記者及兩家公司成為被告,涉嫌「披露未經數據用戶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和「協助和教唆披露未經數據用戶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案件於22日審理,主任裁判官將其押後至4月12日再審。
根據相關法規,一旦定罪,最高刑罰是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5年。有法律界人士稱,為新聞活動目的而披露某人個人資料,必須有合理理由相信發表或播放此人資料符合公眾利益才行,這或許會成為辯護理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