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被訴歧視美籍亞裔學生 常春藤16所名校聯署支持哈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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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學。 Dreamstime.com圖片

星島日報訊

常春藤聯盟(Ivy League)成員學府和多間大學聯署支持哈佛大學,向波士頓聯邦法院呈交意見書,要求法庭在哈佛大學被指涉嫌歧視美籍亞裔申請人的訴訟中,判哈佛大學勝訴。

《華爾街日報》報道,常春藤聯盟其餘七大學府,以及杜克大學、埃默里大學、喬治華盛頓大學、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史丹福大學,合共16間著名大學,30日向法院提交法庭之友狀書(friend-of-the-court brief),指聯邦政府禁止學校在錄取學生時考慮種族因素是「極大的干預」,要求法庭在哈佛大學被指涉嫌歧視美籍亞裔學生的訴訟中,判哈佛大學勝訴。有關案件訂於10月開審。

■■常春藤聯盟其他7所學校合挺哈佛的招生政策。 圖為8間盟校的標誌。 資料圖片

多間學校在狀書表示,招生在本質上屬於教育層面的判斷,受到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的保障,而個別教育機構長期以來一直獲授予決定學術自由範疇的權利。文件指出,教育機構擁有必要的專業知識和權利,對設定入學標準作出學術判斷,特別是判斷什麼類型、質量、數量的學生或多元化程度,可以提升學生們的學習經驗,如果頒定高等院校在收生時完全不能考慮種族因素,這將是對大學學術自由的極大侵犯。

哈佛大學在2014年被「學生為公平錄取」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起訴,聲稱哈佛的招生程序違反憲法,不符合聯邦民權法,故意歧視美籍亞裔學生,即使美籍亞裔學生的學業成績比其他種族的學生為佳,但獲取錄的比率卻偏低。組織30日表示,明白哈佛重視多元化,但如果使用種族來實現這目標,這做法是錯誤的。

同日向法院呈交文件支持哈佛大學的,尚包括杜克大學一名法學系教授,一群在讀、將入讀哈佛的學生及畢業生,以及37個代表研究型大學、法學院、私立學院等的高等教育協會。司法部也正調查哈佛大學涉嫌種族歧視美籍亞裔學生的指控,今年春天曾敦促法院公布一系列與哈佛入學政策有關的文件和數據。

發言人拉科(Kelly Laco)表示,司法部的調查仍在繼續,保留酌情參與訴訟的可能性,以確保所有民眾免受於任何形式的非法種族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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