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錦華裔老婦配偶移民被拒 情節曲折結局……

加拿大都市网

一位美國長者與一位現居萬錦市的華裔女士,本是相識於年少的友人,卻在年邁時於加拿大重逢,並燃起了一段黃昏戀。然而,他們的婚姻被移民官懷疑其真實性。聯邦法院最終推翻了移民官的決定,使他們再次獲得了生活在一起的機會。

加拿大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主編的最新一期《移民資訊彙編》(Lexbase)引用此案例,說明在移民官考察婚姻的證據時,應考慮當事人的年齡和文化背景。

申請加拿大配偶移民的萊法特,現年76歲,是美國公民。他出生於牙買加,自1966年就認識了現居萬錦市的鐘女士。當時他們兩家人在牙買加的街對面經營生意。鍾女士現年70歲,是加拿大公民。

申請人於1976年移居美國佛羅里達州,鍾女士於1974年搬到多倫多。彼此遠離後,他們在隨後的數十年間,一直通過賀卡和偶爾的電話保持聯繫。申請人於2002年3月來到多倫多,照料癌症晚期的母親。在此期間,他與鍾女士團聚,兩人開始花很多時間在一起。當時,他們二人都各自離婚多年。申請人的母親於幾個月後去世。他們二人也開始了進一步的關係。

在美結婚數月後申請移加

2003年10月,二人在萬錦市買了房子,並開始同居生活。男方於2016年向鍾女士求婚。2017年初,他們在佛州邁阿密結婚,並舉行了婚宴。幾個月後,男方向加拿大提交配偶移民申請。但移民官在審理中無法得出婚姻是真實的結論,因此安排了與他們面談。但面談後,官員仍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他們之間關係的真實性,以及他們個人事務的融合和相互依存。在2019年初拒絕了申請。

在向聯邦法庭提出的司法複核申請中,申請人指出,他是美國公民,除了與妻子鍾女士團聚以外,沒有明顯的動機移民加拿大。

長者財務評估與年輕人不同

聯邦法官在判決中指出,移民官沒有適當考慮證據,特別是與二人購買房屋有關的證據。在另一方面,法官認為移民官沒有考慮申請人的文化背景和人生階段。鑒於雙方均已退休和年邁,對其婚姻關係中的財務評估應與相互依賴的年輕夫婦不同。

此外,鍾女士解釋說,在中國文化中不會討論個人財產,但該移民官並未考慮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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