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平均家庭去年所支付的稅務多過基本必需品。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訊
根據最新一份報告,加拿大家庭平均每年在稅務上用了近4萬元,超過衣服、食品及與住房等基本必需品總開支。
菲沙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的年度加拿大消費稅指數顯示,去年加拿大家庭的平均稅務占其收入的44.2%,而基本必需品則佔36.3%。
以去年加拿大平均家庭年收入88,865元計算,經過通貨膨脹調整,平均稅務負擔39,299元,幾乎是加拿大人在1961年支付的3倍,而且增長速度遠遠超過包括住房在內的必需品開支。在近4萬元稅務負擔中,收入稅占的金額最多,達到12,242元;其次是工資和醫療稅的7,475元;然後是銷售稅的5,839元;其他稅項還有物業稅、燃油稅、煙、酒和娛樂稅。
國民或懷疑稅收是否用得其所
報告稱,2018年,基本家庭在衣服、食品和住房上的基本花費為32,214元。
菲沙研究所常駐學者波施曼(Finn Poschmann)周五表示,稅務不是生活的基本必需品,但是仍然是全國家庭的最大家庭開支。
菲沙研究所經濟學家大眾(Jake Fuss)稱,當然,部分稅收用來提供重要的公共服務,不過基本家庭用超過44%的收入來付稅,加拿大國民可能會懷疑他們的稅收是否用得其所。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