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女子希望獲雙親責任權 讓女兒赴中國探父親監

加拿大都市网

■報道稱,劉星海現時被囚禁於江西饒洲監獄。網上圖片

一名居住卑詩省西溫哥華市的華裔女子,上月31日入稟卑詩最高法院,尋求批准她對女兒有全面的雙親責任權,令她可安排女兒前往中國,探望因欺詐罪正被監禁的父親。

據《溫哥華商業》(Business in Vancouver)報道,家庭主婦趙希虹(Xi Hong Zhao,譯音)入稟法院指,身為太平洋島國湯加公民的丈夫劉星海(Xing Hai Liu,譯音),因在中國涉及一宗土地發展計劃的欺詐罪行,被中國法院判處終身監禁和剝奪政治權利,自2010年起被囚獄中。
按卑詩省的家庭法,目前14歲女兒一直由趙希虹撫養,由於她與劉星海的婚姻關係仍然完整,她將對方列為訴訟的答辯人,並尋求法院批准她有雙親責任權,可安排與父親沒有見面超過9年的女兒,前往中國探望父親。

護照辦提供兩項選擇

入稟狀指出,趙希虹女兒要遠赴中國,必須持有護照,但欠缺父母簽名,她不能為女兒續領護照,因此趙希虹要透過法律程序處理有關問題。

劉星海是中國南昌世界貿易中心有限公司(Nanchang World Trade Centre Ltd)主席,被控合約欺詐、誤導資本註冊、及非法轉移土地使用權,除被判終身監禁外,更被沒收個人財產。劉星海一直否認控罪。

為了讓女兒可取得加國護照,現為加拿大公民的趙希虹有兩項由護照辦事處提供的選擇,包括由監獄一名官員見證下、獲得劉星海的書面同意、並由身處的監獄送出同意書,或取得法院的指令,容許她在缺乏丈夫的同意,為女兒續領護照。

入稟狀透露,如採用首項選擇,必須得到中國的監獄官員配合。劉星海一直堅持自己無辜,他曾在中國提出上訴,但被駁回。趙希虹稱,丈夫也曾透過美國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起訴涉及該土地發展計劃的公司,其中一間位於紐約布魯克林區,不過,有關訴訟在去年撤銷。

劉星海於首次訴訟遭撤銷後,正在美國進行另一項民事訴訟,起訴中國政府、江西省政府官員、以及三間中國政府控制的企業,訴訟仍在繼續。

由於劉星海提出第二次民事訴訟,他已被移送到江西省較偏遠、位於上饒市的江西饒州監獄。
因此,護照辦事處提供的首項選擇應難以執行。

趙希虹希望能與丈夫維持女兒的聯合監護人身份,目前只能倚賴劉星海在中國國內的姊妹,將法院文件帶給身在監獄的丈夫。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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