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女警自殺案 精神科醫生庭上解釋為何不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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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网上图片

 

【加拿大都市網】溫哥華女警陳雋慧(Nicole Chan)4 年前自殺身亡,周五(28日)繼續召開死因庭。據報陳雋慧在自殺前,曾被救護車送往溫哥華綜合醫院,其後就診醫生允許陳回家,陳在返家後上吊自殺。當日允許陳雋慧離開醫院的精神科醫生作供指,當日不認為陳會對自己或他人構成直接危險,最終簽署同意返家協議。

陳雋慧自殺案死因聆訊周五繼續召開,陳雋慧的家屬認為其死亡原因,是因為和一名警官發生性關係,從而又遭到另一警官性勒索,導致身心俱疲而於2019年1月選擇自殺。在2019年1月26日,陳雋慧的男友擔心她有情緒問題,聯繫其中一位朋友撥打9-1-1,並將其送往溫哥華綜合醫院就診。

陳雋慧被救護車送往溫哥華綜合醫院後,精神科醫生基蘭(Kiran Sayyaparaju)對其進行檢查。基蘭周五在庭上表示,陳雋慧當日已經相當平靜,她能夠合理並向其解釋她的行為,根據《精神衛生法》,相信陳毋須在指定設施內進行控制或監督,並認為她不會對自己或他人構成直接危險。因此,醫生不能強行讓陳雋慧留在醫院,這並非合法行為。

基蘭重申,當日曾告知陳可自願住院治療,但其拒絕並要求回家。

但證人傑蒂(Novi Jetti)作供稱,她告訴精神科醫生陳有自殺未遂史,但醫生仍允許陳回家。陳雋慧亦在離開醫院時向傑蒂保證,不會傷害自己或任何人。沒想到在陳離開醫院後的次日,其男友發現陳已在卧室上吊身亡。

案件回顧

溫哥華女警陳雋慧在2019年1月被發現自殺身亡。家屬指,陳雋慧在2017年向警察局投訴她與兩名高級警官的不正當關係後,一直在焦慮和抑鬱中掙扎。涉事警官是曾任職溫市警隊人力資源部的警長范帕滕(David Van Patten),他後來被警隊解僱。另一名是警官麥高樂(Greg McCullough),被罰停職15天,其後辭職。

陳雋慧的姐姐和母親在去年提起的訴訟,被告包括溫市警察局,以及范帕滕和麥高樂兩人。訴訟詳還細列舉了針對范帕滕及麥高樂的令人不安的指控,包括兩人都與死者有不當的性關係。訴訟亦指出,范帕滕從麥高樂的手機中發現了後者與陳雋慧之間親密關係的證據,威脅要披露事件以及將證據發送給他們的配偶,並以此要脅陳雋慧與他保持性關係。

家屬要求召開死因庭,調查陳雋慧的自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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