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 證人稱騎警曾向FBI發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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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孟晚舟上周五离开温哥华住所,准备前往法院。加通社

【加拿大都市網】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案周一續審,第11個證人從渥太華通過視頻作供稱,一個高級騎警在孟晚舟於溫哥華國際機場被捕後翌日(即2018年12月2日)曾向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發送電子訊息。此外,本案聆訊證人證詞部分已完成。

負責監視加拿大皇家騎警來往電子郵件的網絡安全分析師艾倫(Jayson Allen)作供表示,一個經理兩度要求他對高級騎警張本(Ben Chang,譯音)的外發電子郵件進行搜查。第一次搜查的對象由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0月7日,第二次搜查覆蓋同一時期的一部分,結果相同。

艾倫稱,他從張本發送的共計116封外部電子郵件中,找到了一封發給FBI的電子郵件。

張本發給FBI的電子郵件中的內容並未在法庭上透露。據悉,張本於2019年7月退休時,他的電子郵件帳戶被刪除。

法院在11月獲悉,張本已聘請律師,通知控辯雙方,他不會在聆訊上作證。

孟晚舟的代表律師指,張本在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人員收集了孟晚舟的電子設備密碼後,非法把孟晚舟的電子設備密碼發送給FBI,但負責監督孟晚舟被捕的一個皇家騎警官員上個月作證稱,她無法確定情況是否如此。

張本現居住在澳門。

代表孟晚舟其中一個律師芬頓(Scott Fenton)問艾倫,假如張本在電子郵件地址中使用大楷或細楷發送郵件,那麼他是否會因此沒有留意一些電子郵件。

艾倫答道,這與大細楷無關,都一樣是電子郵件。

當被問及是否被要求搜索其他騎警的結果,以查看是否曾與FBI聯絡,艾倫回答「沒有」。

此外,隨着艾倫完成作供,法院休庭至12月23日,屆時將舉行案件管理聆訊,以理清聆訊在2021年的安排。預計控方對該案進行第二次補充記錄,而辯方則預計到新文件可能包括的新挑戰

與此同時,預計辯方會就加拿大和美國官員的濫用程序,提出第4個新論據。這也有可能於明年在法庭上引起雙方更長時間的辯論。因此,卑詩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已經同意,原定於2021年2月重新開庭的日期將被撤消,取而代之的是,聆訊可能於3月1日重新開始,並佔用了整個月的時間,直到4月初。霍姆斯曾表示,她希望及時對此案作出裁決,不想拖到4月後。

V17

(文章來源:星島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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